第17节 部落第一红人

  阿布杜拉在第二天清晨就回了阿布扎比,接下来的几天都因为忙于公事而没有再出现。王子不在的这几天,刘芒可是在这小村子里混的风声水起。尽管语言基本不通,她却是凭着拿手的超级节约术,在短短时间内就成为了最受大妈们欢迎的客人。当然,她也没被自己的高人气冲昏了头脑,继续不忘见缝插针地寻找着逃跑的可行性。趁着空闲的时间,她也基本上将这个村子的环境摸得比较清楚了。但正如阿布所说,这个村子的人早已收到了不允许她逃走的命令,平时只要她刚靠近村子的出口,就立刻会有人跳出来加以阻拦。
  所以,想要照正常渠道离开这里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更令人头痛的是,出了这个村子以后又该怎么办呢?四周围都是一片沙漠,如果没有周密的计划而草率行事的话,搞不好把自己的小命丢在沙漠里都有可能。
  正当她苦恼地托着腮帮子陷入了沉思之中时,忽然听到“扑”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扔到了她的后颈那里,在触碰到她的皮肤后那东西就飞快蠕动起来,吓得她立刻一个激灵跳了起来。或许是动作幅度太大,那个小东西也跟着啪的一下掉到了地上。
  她一眼扫了过去,顿时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个吓人的小东西居然是只蜘蛛!
  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身后哗的传来了一阵幸灾乐祸的哄笑声。刘芒回过头一看,原来那是一群看上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们。为首的那个孩子浓眉大眼,长相倒是很可爱,只是他的手里捏着一个玻璃瓶,瓶子里还装着一只模样差不多的蜘蛛,显然就是这次恶作剧的始作俑者。
  刘芒虽然有些生气,但很快就想到自己也没得罪过这些小朋友,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孩子们在跟她闹着玩。这样一想,她忽然做出了一个以前都不敢想像的动作,一弯腰迅速将那个打算逃走的小东西捡了起来放在手心,还若无其事地笑了笑,示意他们过来失物招领。
  小男孩们见她非但没有被吓得惊慌失措,反而还这么大胆,不禁面面相觑,全都愣在了那里。刘芒心里暗暗好笑,不管怎么说她可是曾经连蝎子都吃过哦,所以现在对这些长相丑陋的小东西已经有了相当的抵抗能力了。
  为首的小男孩最先反应过来,大踏步上前从她的手里拿走了那只小蜘蛛,熟练地塞入了玻璃瓶中。然后他又抬起头来,叽哩咕噜地对她说了一串当地方言。见她一脸茫然状,小男孩着急地挠了挠脑袋,忽然迸出了几个标准的A国语单词。
  刘芒倒是大概听懂了两个最主要的单词,立即明白过来原来这些小家伙是想要知道她从哪里来,所以才和她打了那样一个“特殊”的招呼。
  只不过就算她猜到了对方的意思,可是凭着自己三脚猫的语言,根本没办法表达清楚,而且就在她念出中国这个词时,对方同样报以一脸茫然。这下刘芒也没辄了,或许是这些孩子一直只在村庄里生活,没有电视没有现代化设备,所以对外界的了解几乎是空白,也难怪他们没有听过中国这个地方了。
  小男孩想了想,捡起了旁边的树枝在沙地上胡乱画了一匹歪歪扭扭的骆驼,又向她投去了询问的眼神,似乎是在问她中国有没有。
  这个法子顿时启发了刘芒的灵感,她灵机一动,也随手捡起了一根树枝,在沙地上画了起来。虽然不能用语言表达,可是,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其他的交流方式啊。
  连绵起伏的长城,檐角弯弯的古代宫殿,高高耸立的唐代塔,还有憨态可掬的熊猫,神气活现的飞龙……一样接着一样,犹如变魔术般在她的手下出现。尽管在沙地上作画的效果远比不上纸张,但大致也能看清楚轮廓。再加上刘芒以前业余时间也学过几年画画,所以粗粗一看还是挺有气势的,至少能将这些孩子给震得目瞪口呆了。
  她略带得意地指指那些画,又指指自己,告诉他们她就是从那个地方来的。那群小男孩看她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甚至还带上了点崇拜的意味。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丽玛匆匆走到了为首那个小男孩的面前,对着他劈里啪啦说了一大串话,小男孩一脸痛苦地想要捂住自己的耳朵,但丽玛又毫不客气地揪起了他的耳朵继续唠叨。
  刘芒不觉笑了起来,在沙漠部落里,像丽玛这样具有女王架式的姑娘还真是少见啊。而且看得出,她的父亲相当的宠爱她。
  小男孩被唠叨的直发晕,急忙指了指地上的那些画,又指了指刘芒,想要转移丽玛的注意力。丽玛的目光往那里一瞟,倒也好奇地看了一阵,随即朝着刘芒笑了笑,用力地点了点头。不等刘芒说什么,她又将那个小男孩拽到自己的身边,清晰地念出了一个名字,“阿里。”
  看着她和小男孩相似的容貌和彼此之间亲密的举止,刘芒蓦的想到了一个可能性——难道这两人是姐弟?介绍完了小男孩,丽玛又拖过跟在她身后的一个小姑娘,笑眯眯地又报出了一个名字,“艾米娜!”
  刘芒打量了几眼那个叫艾米娜的姑娘,她看上去大概也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瘦弱的身体仿佛风一吹就倒,面纱蒙住了她苍白的脸,只能看见一双美丽深邃的大眼睛。不知是不是刘芒的错觉,面纱下的姑娘似乎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刘芒大大方方地向艾米娜伸出了手,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再附赠一个友好的笑容。
  艾米娜愣了愣,也轻轻握住了她的手,眼中露出了些许羞涩的笑意。
  丽玛笑逐颜开地一手拉起刘芒,一手拉起艾米娜,显然是很开心又多了个朋友。
  安静了几分钟的阿里此刻又按捺不住了,他重新捡起了那根树枝,递给了刘芒,似乎是想要她再画些什么。丽玛兴奋地点头附和,就连艾米娜也露出了好奇的眼神。
  看到大家一脸期待的表情,刘芒不禁有些飘飘然。好吧好吧,那么再画些什么?她转了转眼珠,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个动画片。好像是说有那么一天,熊猫、长颈鹿、猴子和狐狸等一群小动物来到河边玩耍。玩着玩着它们发现河中的小岛上长着一棵果实累累的桃树。可是要吃桃子就得过河,该怎么办呢?于是小猴就想出办法,拔竹子搭一座桥。大家都动起手来,只有狐狸在一旁偷懒。很快桥搭好了,谁知狐狸却毫不客气地抢先过了桥,而且更可恶的是它过桥后还转身把竹桥拆了,原来它要独享满树的蜜桃。结果等吃饱了桃子之后,狐狸发现自己也没法回来了,最后还是靠朋友才把它救了回来。
  小时候她看过这个动画之后就一直印象深刻,所以到现在几乎还记得全部的剧情。这个故事有点意思,而且画起来也不难,干脆就先拿这个练练手吧。
  刘芒画出来的动物似模似样,再加上故事编排脉络清晰,分镜头恰到好处,没几下就将在场的这些孩子们全吸引过来了,就连丽玛和艾米娜也都看得津津有味。
  不过毕竟是在沙地这么简陋的地方作画,所以刘芒的动作也比较慢,整整花了一个下午她才画到小动物们开始搭桥的情节。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大家只有意犹未尽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令刘芒没有想到的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大家都像是说好似的,准时来到原地等待她的简约版漫画连载。尽管她画得比较慢,但丝毫没有影响大家的积极性,个个看得兴趣盎然。就这样一连过了三天,刘芒白天作画,晚上传授超级节约术,可是一点都没闲着,俨然成为了这里的第一红人。
  在自信心高度膨胀的同时,刘芒的心里也有些说不出的烦躁。眼看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逃婚的次数又被莫名缩减了,这样下去,对她是越来越不利了。还有老爸老妈那边,虽说出差采访是家常便饭,但时间太久的话他们也会担心吧。
  已经进入秋季的沙漠依然还是热得要命,尤其是到了正午时分更是晒得吓人,简直就能晒到沙子融化,树木冒烟,就连石头都受不了要大喊救命。
  刘芒一边用手巾擦着汗,一边画着剩下的故事情节——狐狸吃饱了桃子,却发现没办法回来,急忙向朋友们求救,可是朋友却都气得不想去理它。在周围小观众炯炯有神的围观下,她认真仔细地一笔一划画着,竭力想将最有趣的故事完整地展示在这些孩子面前。
  不知不觉之中,天色已近黄昏。西坠的夕阳为天边抹上了娇艳的色彩,在空中漫延开深深浅浅的红,就像是摇曳着一大片沙漠少女最为喜欢的指甲花。
  刚刚画下了最后一笔,她抬起头正好看到坐在对面的艾米娜飞快低下了头,而丽玛则朝着她的身后爽朗地笑了起来。她正要回头看看是怎么回事,不料自己的身子却突然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捞了起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已经稳稳落入了一个温暖结识的怀抱。随即响起的马蹄声和颠簸的震荡感清楚无比地告诉她,自己莫明其妙地被拎上马了!
  她刚刚挣扎了几下,那紧紧搂着她的人低低说了一句,“别动了,不然掉下去我可不负责。”
  这个熟悉的声音……她的心脏蓦的狂跳起来,惊讶之中偏偏又有一丝小小的惊喜。
  “阿布杜拉,你,你什么回来的?”
  “就在你画那只狐狸被救起来的时候。”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调侃的笑意。
  她顿时大窘,天哪,都不知道他在自己的身后看了那么长时间了。她实在是太专注于画画了,所以压根没留意到他的存在!
  “坐稳点,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她搂得更紧,顺手还拉上了她的面纱。当马匹在沙漠里疾驰时,漫天的细沙如雨丝般扑面而来,充满阳光味道的热风卷着沙子不停拂过他们的面颊他们的发丝,刘芒下意识地往阿布的怀里躲,想让自己少受点小苦。这样的姿势也让她轻而易举听到了对方的心跳声,如沉稳的鼓点般一声紧连着一声,充满了令人安心的节奏感。当她想到要问问到底去哪里时,王子倒突然勒住马停了下来。
  刘芒正想开口说些什么,视线却被眼前的一大片色彩缤纷的花海深深吸引住了。粉红,深红,紫红,朱红,深深浅浅全是不同的红色,好似染了霞光的美人脸,又似欲言又止的美人唇,色彩缤纷,颜色夺目,沐浴着秋日夕阳激情绽放。
  清一色的全部都是指甲花。
  这种别名叫做凤仙的指甲花刘芒也见外公种过,小时候还用它的花瓣染过指甲,只是她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大一片指甲花!而且更令人不可思议的,这些花居然是生长在沙漠的绿洲里!
  “看到那棵树了吗?”阿布杜拉想让她看的似乎并不是那些指甲花。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刘芒这才留意到不远处有一棵形状奇怪的大树。即使是在绿洲里,一般也是以抗旱的椰枣树居多,所以这样的大树能在这里存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那是我小时候种的。想不到它还一直活到了现在。”阿布杜拉的语气听起来颇有几分对逝去时光的感怀。
  “你小时候?”刘芒微微一愣。她好像不能把这个地方和王子的小时候联系起来。
  “我小时候有两年时间是在这个小村庄度过的。那时这里的生活条件要比现在更差。”阿布杜拉顿了顿,“5岁时我就被父亲送到这个小部落生活,以便让我更好地了解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之后又被送到了母亲的阿比部落接受一系列的训练。我记得在这里的时候,法迪大叔每天都训练我用光脚走路,规定我每天天亮前两小时起床,每顿尽可能少量进食,只能达到五六分饱,就连骑马也要骑无鞍的……”他的话令刘芒感到非常意外,她一直都以为王子生下来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没想到这孩子也挺不容易的。
  “毕竟你是这个国家未来的统治者,所以你的父亲才会对你这个继承人格外严厉吧。”她小声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的眼神变得温和起来,“我感谢父亲为我所做的一切。”
  说完这句话,气氛似乎陷入了微妙的冷场之中。两人安静地各有所思,谁也没有再说什么。只不过在马背上这么亲近的距离,她几乎能感觉到对方温热的呼吸扫过自己的后颈,不由脸上微热,想找个话题摆脱这种奇怪的气氛。
  “这里的……指甲花很漂亮。”
  “这种花……”阿布杜拉的目光微微一动,忽然弯下腰将离他最近的那枝粉色指甲花摘了下来,顺手递给了她,“我们这里的女子都喜欢把指甲花碾碎后,加入玫瑰香料,做成装饰身体的染料,绘画出各种美丽的花纹。”
  刘芒侧过身子接过了那枝指甲花,心里蓦的一动,这算不算是王子殿下第一次送花给她呢?
  “我们那里也有这种花,不过我们小时候都是用来染指甲,染出来的颜色可漂亮了。对了,你听说过关于这种花的传说吗?”她低头拨弄着枝叶,只见其中一个小果实啪的迸裂开了。
  他的眼中明明掠过一丝好奇,但脸上还是保持着那副冷漠的样子,“这些花花草草的故事,我从来就没留意过。你要是想说,那我就允许你说。”
  对于他这种口是心非居高临下的态度,刘芒习惯地再次无视了。她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才不要受这个家伙左右!
  “据说有一次古希腊的众神在天庭举行宴会,可是却发现有一个金苹果不见了。于是大家都怀疑是担任招待的女神偷拿的,就不问青红皂白地将她赶了出去。女神感到万分委屈,却又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只能一直哭泣,最终就变成了一株美丽的指甲花。”她将那枝花伸到了他的面前,“看,只要有人触碰它的果实,果实就会立即迸开,就像是女神在急于证明自己清白无辜的心。”
  说完她转过脸,正好看到王子正一眨不眨地注视着自己,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在夕阳的折射下荡漾出浅金色的波光,美丽的晃眼,令她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就在这时,那匹马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叮了一下,不禁狂躁地扬起了蹄子,长嘶了一声就往后仰……意外发生的太快,刘芒没来得及抓紧,结果身体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居然就这么从马背上滑了下去,还好巧不巧正跌在了那些指甲花丛里。

《第101次逃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