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则 猪血有灵

  举练都草湖乡,有讼师陈兴泰焉。穷凶极恶,终日唆讼为生。常创诡名,架虚词,赴道、府控告素不相善之家,或指海洋大盗,或称强寇劫掠。上司提解羁絷牢狱久之,以无原告对质,释宁行销。其人已皆磨累破家,不堪复问矣。而教唆命案,代告包诉,平地兴无风之波,尤兴泰长技也。
      乡有蔡阿灶、阿辰、阿完、阿尾兄弟四人,无妻无室,共宿神庙。日或登山刈草,换米度活。倘遇天时阴雨,则盗采园薯。沿门乞食,皆为常事。
      一日,阿灶以瓦罐代锅,烹薯为食。火烈爆震罐破,灶两足被汤沃烂,不能出门乞食,饥寒抱病而死。
      兴泰闻之喜甚,以为奇货可居也。呼阿辰、阿完、阿尾至其家,啖以粥食。谓之曰:“汝三人贫困,兄死无所殓,吾甚怜之。今有奇策,可得美棺衾,且弟兄皆免困穷,不愁乏食。”
      三人请其故,教以移尸陈兴觐家中,则财可入手。三人犹豫未决,兴泰复以白米六升给之。皆欢喜过望,共舁兄尸,造陈兴觐门首,赖之。
      兴觐大惊,呼天叫地,投明蔡姓房族蔡立兴、蔡立畅、蔡廷爵及陈姓族人陈孟皆、陈孟发等,齐集尸所,共斥其非。阿辰、阿完亦知理屈,羞惭无地,遂将兴泰所给之米,转给陈廷凤、陈曰功,托其舁尸瘗埋。兴泰大失所望,然此心愈不能已矣。复将陈阿尾诱养在家,希图索诈,代写状词,以打死抑埋来告,云兴觐买屋,侥价恨索,遣男陈阿添,将阿灶活活打死,布赂族恶蔡光辅、蔡滋茂缚尾弟兄拘禁,令陈曰功、陈廷凤抬尸强埋,保正郑悦可据。
      余心疑之。时腊月十八日也,而陈兴觐已先一日以借尸移赖,埋后诈吓来禀。经准票差拘讯。合观两词,似命案全属子虚。但未讯明,不敢臆度,伤差一并拘审。候开印之日,详情起尸检验。
      正月初旬,余因公赴省,蔡阿尾复控于郡,请饬邻县检验。陈兴觐亦往郡控,族人陈孟皆、陈孟发等皆不平公愤,赴府佥呈,蒙檄发县审理。
      陈兴泰恨甚,竟率其叔兄弟侄陈曰寿、陈阿和,并拳师张福等多人,执械直拥陈孟发家中,将陈孟发、陈绍赞擒曳痛打,顶门、腮颊,臀足皆重伤。而孟发左臂棍伤尤重,至骨为之折。衣服酒瓶等类,尽皆抢夺,不复知其为三代叔祖也。复驾船伏械截陈兴觐于和平桥,剥衣丛殴,夺去铜钱一千五十文及鱼肉杂物。兴觐赤身奔逃,诉于保正马孟端,及孟端追至,则船已摇去江心矣。
      余省旋,饬差拘讯。兴泰又似有所惮,不欲赴审,止令其母吴氏,混禀陈绍赞围捉抄家,衣服抢讫,冀掩其统众殴夺之罪。潜踪抗延,直至五月初六日,始拘到案。
      庭讯之下,蔡阿尾仍执前说,不肯吐实。呼蔡阿辰、蔡阿完来前,以天理良心耸动之。则并称伊兄阿灶,委系病死庙中。遂将兴泰给米移尸图赖,并诱养阿尾在家始末实情,丝毫不讳。余日:“直哉!汝二人大有良心,当不至饿死也。”
      兴泰利口强辩,坚供并无养藏阿尾,其阿辰、阿完乃系兴觐诱养在家者。兴觐叩头力争。余曰:“噫,此易辨耳!阿辰、阿完,面有菜色,半青半黄,纯是饿殍之气,其乏人养赡无疑。阿尾与辰、完同胞,同无家室,同宿庙中乞食,何以其面独有红白之色,竟似数月饱食不饥不寒,其被兴泰诱养在家,又无疑也。”
      网辰又言:“半年不见阿尾之面,今在兴泰家中出审,非养藏而何于是?”蔡阿尾知不可欺,亦遂将兴泰教唆、窝养情由,及图赖吓诈深心直供不讳。且言兴泰曾骗过陈绍浩钱三千文,保正郑悦分去二百。
      问兴泰、兴觐有何深仇?阿尾曰:“无之,因我父有地基鬻与兴觐多年,兴泰向我重买,兴觐不肯让,是以恨之。然意在图赖得财,亦不关恨不恨也。”
      问陈曰功、陈廷凤,皆言得阿辰等米六升,代埋阿灶尸是实。
      问蔡滋茂、蔡光辅、蔡立兴、干证林可兴、保正马孟端及陈孟皆、郑奕可等二十余人,皆言陈兴泰伤天害理,平空架祸唆讼。殃民不容于尧舜之世,宜正法以靖地方。陈兴泰亦俯首服罪,不待动刑,将唆嘱阿辰、阿完移尸图赖;及诱留阿尾写状代告;并殴抢陈孟发衣服、酒瓶,打伤孟发折臂,截殴兴觐于和平桥,夺其布衣二件;及索诈陈绍涪三千钱,皆直认不讳。
      余曰:“噫!讼师之恶至此极矣!”命拽下责之四十。差役押令起出原赃,律拟招解。而兴泰竟尔潜逃,又以“贼劫”、“县讳”等事,用血书呈奔控道宪。蒙批海阳县查审。兴泰扬扬得志,日在道辕游衍,不复归来。
      余以命案不敢迟滞,严比原差周瑞、添差萧岐、蔡静,于六月廿一日在郡城西门外缉获陈兴泰前来。追比原赃,兴泰坚不交出。乃命羁禁。兴泰潜使其父陈曰贵,往海阳县禀关移提,又连赴道辕喊冤。
      檄行数次,余见其刁健非常,呼而问之,曰:“汝何时为贼所劫?本县何案讳报?汝以‘贼劫’、‘县讳’,诳控道辕,其说可得闻与?”兴泰曰:“陈兴觐殴我耳!不以危词控告,则宪必不行,弗能脱此罪戾。”问:“用血书呈何也?”曰:“不如是不足以明迫切,冀宪异而怜我也。”问:“鲜血何来?汝从偷鸡得之乎?”兴泰微笑曰:“猪血耳。是日买半斤猪血为羹,以供早膳,留小半杯蘸笔书呈。但有人问及,则云是刺指出血。总之罪无所逃,思为解脱之计,非敢故多事也。”余曰:“汝将所抢原赃交出,吾宽汝。”兴秦曰:“赃物系父收藏,我寄书往取之。”而陈曰贵逃匿郡城,不肯归,赃弗得出。
      会海阳县官差催提,余以诬命、诬盗均关重大,应否将陈兴泰移交海阳县质审?抑就原发命案,确审妥拟,从重归结,详请批示。及至宪批行县确讯,而余已离任矣。向非血呈之功,何能文移往返数月?掣肘迁延,竟至吞舟漏网哉!署令从宽拟责,荷校一月而罢。追钱三千文入官,余概不问。陈兴泰抵掌笑语,以为猪血有灵也。
      译文举练都草湖乡有个专门帮人打官司、写状纸的人叫陈兴泰。
      此人禀性阴毒,穷凶极恶,终日以调唆人打官司为生计,经常捏造罪名,造出无中生有的证词,去道、府控告与他家平素关系不好的人家,或指责人家是海洋大盗,或声称人家是强盗拦路行劫。上司立案派人捉获案犯,关在牢狱很久,因为找不到原告对质,只好释放被告,撤销案件了事。但这时被害事主已都受尽折磨连累破家,不值得再追究了。调教唆使人命案,代人告状包揽诉讼,平地兴无风之波,乃是陈兴泰的擅长技能。
      草湖乡有蔡阿灶、蔡阿辰、蔡阿完和蔡阿尾兄弟四人,都未娶妻成家,也无房舍,四兄弟一起住在庙里。每日天气好时,便上山打柴割草,换米度日维持生活。如果遇上天阴下雨,就只好到别人家菜园子里偷挖一些番薯,或到人家门口讨点饭吃,这都是常有的事。
      有一天,阿灶用瓦罐代锅煮番薯充饥。因火势凶猛,干柴烈焰砰然作响,瓦罐被炸破,蔡阿灶的两只脚均被水给烫烂了。从此不能出门讨饭,终于饥寒抱病而死。
      陈兴泰听说此事高兴极了,认为是奇货可居。把蔡阿辰、蔡阿完、蔡阿尾哥儿几个叫到自己家里,做粥给他们吃。对他们说:“你们三人贫困,哥哥死了都没个棺材装殓,我很可怜你们。现在有一个别人意想不到的计策,可以使你门的哥哥得到上好棺木和殓被,而且你们弟兄几个从此都可免去贫困穷苦,不用发愁没饭吃了。”
      蔡阿辰等弟兄三人连忙请教其中的缘故。陈兴泰教他们把阿灶的尸体搬移到陈兴觐家门口,说这样可把财物弄到手。蔡阿辰弟兄三个觉得这样做伤天害理,犹豫不决。陈兴泰又用六升大米做诱饵送给他们,哥三个大喜过望,于是一起将兄长阿灶的尸体,抬到陈兴觐家门口,进行勒索讹诈。
      陈兴觐大为吃惊,呼天叫地,并请蔡姓本家蔡立兴、蔡立畅、蔡廷爵及陈姓族人陈孟皆、陈孟发等人,聚集到放尸首的地方,一起斥责蔡阿辰、蔡阿完、蔡阿尾兄弟三人。阿辰、阿完也知道自己理屈,羞惭得无地自容,就把陈兴泰给的米,转送给陈廷凤、陈曰功,托他们抬走尸体埋葬。陈兴泰眼见阴谋未能得逞,大失所望,然而害人之心愈发不能停止了。于是他又将蔡阿尾诱养在自己家中,指望借机勒索讹诈。他代蔡阿尾写了状词,以打死蔡阿灶强行掩埋的罪名来告状,说陈兴觐买蔡阿灶家的屋,得了便宜价钱,又恨蔡阿灶兄弟讨钱要价,让自己的儿子陈阿添将蔡阿灶活活打死,又送钱贿赂蔡姓家族恶人蔡光辅、蔡滋茂捆绑拘禁蔡阿尾弟兄,令陈曰功、陈廷凤抬走尸体强埋。说这些事保长郑悦可以作证。
      我心里很怀疑这些状词。这时是腊月十八日,而陈兴觐已在头一天以借死人移尸诬赖,埋后仍讹诈恐吓来县里告状。经批准立案,传票派人拘原告、被告审讯。合观双方证词,好像人命案全属捏造乌有。但是还未审讯明了,不敢臆想猜测,命令差人将双方一起拘留待审。等到年后开印之时再书写报告,请求起尸检验。
      正月上旬,我因有公事去省里,蔡阿尾又到府里告状,请府里委派邻县官员来检验。陈兴觐也去府里告状。陈家族人陈孟皆、陈孟发等都因蔡阿尾诬告感到不平,引起公愤,一起到府里呈递状纸。承蒙上司公文发往潮阳县审理。
      陈兴泰因此而恼羞成怒,竟然带着自家堂兄弟、侄儿陈曰寿、陈阿和,以及拳师张福等多人,拿着器械直奔陈孟发家,将陈孟发、陈绍赞捉住痛打,二人脑顶、腮颊、臀部、大腿都伤得很重,孟发左臂棍伤尤其严重,以至骨头都被打折了。他们还将陈孟发家中的衣服、酒瓶等物全部抢掠一空,丧心病狂到不再管陈孟发和他们还是三代叔祖的关系。事后,他们又驾着船,拿着棍棒等斗殴器械,埋伏在和平桥,截击陈兴觐,剥掉他的衣服,一起拳打脚赐,还抢走了陈兴觐的一千零五十文铜钱和鱼、肉等杂物。陈兴觐赤身裸体逃出来,跑到保长马孟端处讲诉,等到马孟端赶到现场,陈兴泰等人的船早巳摇到江心了。我从省里回来,派差人拘拿与此案有关之人讯问,陈兴泰又好像有所畏惧,不想赴审,只是让他母亲吴氏到庭,胡说是陈绍赞围门捉人抄家,抢走衣服,企图掩盖她儿子率众殴打抢掠的罪行。陈兴泰潜伏踪迹。抗拒拖延,直到五月初六这天,才将其捉拿到案。
      开庭审讯之日,蔡阿尾仍旧坚持以前的说法,不肯吐露实情。我将蔡阿辰、蔡阿完叫到庭前,以天理良心的话打动他们。
      蔡阿辰兄弟二人一起说,他们的哥哥阿灶,确实是在庙中病死的。于是将陈兴泰送给他们大米、唆使他们转移尸体企图诬赖陈兴觐,并将阿尾诱养其家等事,从始至终的实际情况,一点不隐瞒地全讲了出来。我夸赞说:“真爽快!你们二人是很有良心的,应当不至饿死了。”
      陈兴泰还在强词夺理,坚持说并没有诱养藏匿陈阿尾。反倒说蔡阿辰、蔡阿完是陈兴觐诱养在家的人证。陈兴觐叩头力争。我说:“咳,这件事容易辨别!蔡阿辰、蔡阿完面有菜色,半青半黄,纯粹是快要饿死了的人的气色,他们毫无疑问是缺乏旁人接济赡养。蔡阿尾与蔡阿辰、蔡阿完是一母同胞,一样无家无房,一样住庙中讨饭吃,凭什么只他的脸上白里透红,俨然像是几个月饱餐不饥的样子呢!他被陈兴泰诱养在家,是毫无疑问的了。”
      蔡阿辰又说:“这半年没有见弟弟阿尾的面,现在从陈兴泰家出来受审,不是诱养藏匿,怎么会成这样的局面呢?”蔡阿尾知道瞒不过去了,于是将陈兴泰调教唆使、窝养的情形经过,以及企图诬赖恐吓讹诈的险恶用心直供不讳。同时又检举了陈兴泰曾经诈骗过陈绍浩三千文铜钱,保长郑悦分去了二百文的事。
      我问蔡阿尾,陈兴泰和陈兴觐之间有何深仇?阿尾说:“没有仇,只是因为我父亲活着的时候,有一块地基卖给陈兴觐。这事已经过去多年了,陈兴泰又向我们家重买,陈兴觐不肯让,就为这件事陈兴泰恨陈兴觐。然而陈兴泰的本意还是在图谋讹赖人家的财产,这不关恨不恨的问题。”
      我又审问陈曰功、陈廷凤,二人都说得到阿辰兄弟给的六升白米,代他们掩埋阿灶尸体之事是实。
      我又审问蔡滋茂、蔡光辅、蔡立兴,旁证林可兴、保长马孟端及当事人陈孟皆、郑奕可等二十余人,都斥责陈兴泰伤天害理,凭空嫁祸于人,唆使人打官司。在这太平盛世,绝不能容忍这种人糟害老百姓,应该将他判处死刑,为地方除害。陈兴泰这时也低头认罪,不等用刑,就把调唆嘱咐蔡阿辰、蔡阿完兄弟转移尸体,图谋诬赖陈兴觐,以及收留诱养蔡阿尾,写状纸代为告状,加上殴打、抢掠陈孟发衣服、酒瓶,打伤陈孟发致使左臂骨折,在和平桥拦截殴打陈兴觐,夺走他二件衣服,以及勒索讹诈陈绍浩三千文铜钱,全都承认下来。
      我说:“唉!讼师可恶到这程度,真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让差役拽下去狠打四十大板。然后派差役押解他,令他交出原赃,准备按刑律判罪,解送到上司衙门。可是陈兴泰居然半道乘人不备偷偷逃跑了,然后又借口被贼抢劫,知县隐瞒实情为借口,跑到道台衙门递交血书控告。道台大人批发海阳县查审此案。陈兴泰洋洋得意,每天在道台衙门门口闲逛游荡,不再回县里来。
      我因为是人命案不敢拖延滞留,严厉责成原来的差人周瑞和新增加的差役萧岐、蔡静,于六月二十一日在府城西门外擒获陈兴泰,押回潮阳县来,追缴原有的赃证。陈兴泰坚持不肯交出,就下令把他囚在牢房里。陈兴泰暗地里支使自己的父亲陈曰贵去海阳县,禀请海阳知县行文到潮阳提走陈兴泰,又不断地去道台衙门门口喊冤。
      邻县提拿案犯的公文往来数次。我看陈兴泰这个人狡猾凶悍非同一般,叫出来问他说:“你什么时候被贼抢劫?本县怎么隐瞒了?你用被贼抢劫县官隐讳案情的谎言到道台衙门控告,这种说法能够说得过去吗?”陈兴泰说:“陈兴觐打我了!不用危言耸听的话控告,那么道台大人一定不肯采取行动,就不能摆脱我的罪过。”我问他:“用血书上告是什么目的?”他说:“不这样不足以表明事情的紧迫严重,希望道台大人惊异而怜悯我。”我问他:“血从哪儿来?你偷鸡弄的鸡血吧?”陈兴泰诡秘地笑着说:“猪血罢了。那天买了半斤猪血做汤,用来做早点,留下小半杯蘸着笔写状纸。如有人问起这事,就说是刺破手指用血写的。总之,我的罪已无法逃脱,想个解脱之计,不是斗胆故意多事。”我对他说:“你把所抢的原有赃物交出来,我可以宽大你。”陈兴泰说:“赃物是我父亲收藏的,我寄信去取它。”但是陈曰贵逃到府城躲藏起来,不肯回来,赃物没有能迫交出来。
      正好海阳知县派的差人催促提交犯人。我认为,诬告人命,诬告人为盗匪,都是关系重大的罪名,要不要将陈兴泰移交海阳县质问审讯?或是根据原有人命案,准确妥贴地审理定案,从头重做结论?于是给上司打报告请示。等到上司批发的公文到县,我已经离职了。若不是陈兴泰写血书递呈状纸夸张声势,怎么能一件公文往返几个月才有下落?由于这样延误,竟使陈兴泰借机漏网了!我的后任代理县令从宽判处,带枷示众一个月就了结此案。追缴铜钱三千文充公,其余一概不问。
      陈兴泰见自己的诡谋得逞,拍着巴掌笑着说:猪血有灵验啊!

《蓝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