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的士转入一条小街后,刹车灯亮了,马小杰在离的士30米处停下,他看见她从的士里跑出来,跑到一栋5层楼下面,从包里拿出钥匙,打开大门上楼去。一会儿,5楼窗口的灯亮了,他心里才踏实些。
马小杰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省城太大了,他对这里的街道不熟,他骑着摩托车,没着大街慢慢向前驶去,直到十字路口,他才看见一个街道牌:黄沙路。
而这一切都被兰雅凤看在眼里,马小杰进入西餐厅那一刻,她就看他了,看他躲在角落里吃饭,看他浑身湿透地跟踪她的样子,她甚至躲在5楼寝室的窗帘后面,看马小杰仰头向她窗口张望时的神情,直到他默默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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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雅凤的寝室是健民医疗器械公司的职工宿舍楼,一共5层,一层是公司的仓库,2层以上是职工的寝室,2、3层住的是男职工,4、5层住的是女职工,因女职工比男职工少,5层楼一个人住一间,2到4层都两人住一间,每层有10个开放式的房间,一共住着近70个职工。
兰雅凤住在510房,也就是5楼最里面的一个房间,房间的设备挺好,有空调、网线、小厨房、厕所和小阳台,洗衣做饭都很方便,公司还专门为她配置了一台台式电脑和一台32寸的液晶电视,把最安静的510房间给她,当然,这都是她业绩斐然的奖励。
她毕业后,到健民医疗器械公司应聘,招聘主任看她长得漂亮,专业成绩优秀,心里已经默许了,但招聘主任怕她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想考考她:“推销工作是很苦的,假如推销不出产品,你应该怎么办?”主任以为她会回答:那我就自动辞职。但他没想到兰雅凤竟然用一句最经典的话来回答他:“如果我先把自己推销出去,然后再推销公司的产品,你看会不会有销路?”
招聘主任大为惊讶,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大胆,公司就需要这种敢作敢当的人才。于是,马上和兰雅凤签约,她只用一句话就轻松得到了工作。
兰雅凤的工作是推销价格比较低的医疗器械,比如观片灯、病床、治疗台等基础的医用器械,因为马医生已升迁为长安医院的常务副院长,而院长正在北京看病,听说得一种罕见的白血病,如果找不到相配的骨髓移植,就回天乏术。所以,长安医院的大权紧握在马大生的手上,这给兰雅凤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几个月下来,马大生已从兰雅凤的手上购买了200多万元健民公司的器械,兰雅凤的业绩让销售经理刮目相看,同时,感到她对自己有压力。
公司给兰雅凤2%的提成,并把她提到销售部副经理,从实习职员到正式职员,到组长,再到副经理,她在半年之内实现了三连跳,这样的升职速度在健民公司从来没有过,在其它行业也极为罕见。
但兰雅凤并不满意,她的目标是总经理助理,或者副总经理,当了总经理助理后,她就可以经常接触到方俊,到那时,她可能美梦成真。但要在短时间内升迁到总经理助理,非常艰难,既要把业绩做得很出色,还要刚好这个位子出现空缺,或者总经理助理调到分公司去当经理,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让总经理助理犯错误。
她很清楚,只要好好努力,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这一天总会到来,剩下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要想做出更大的业绩,她还得利用马院长,他的人脉很好,全省市一级医院几乎都有他的朋友,叫马院长打电话给他们,关照她应该没问题,如果不能关照的话,只要让马院长介绍那些朋友给她认识,她相信一定拿下这些市级医院的院长。
全省有20多个市,是个很大的市场,虽然有些市场已被其它公司占领,但她坚信:利用她的美色和给对方5%的回扣,一定能把市场从别的公司那里抢过来。男人最想要的无非就是金钱和美色,美色加金钱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她相信有男人在她面前会心旌摇荡,神魂颠倒,只要能拿下几个大医院,再加固对方和自己关系,她的年营业额将会达到一千万,这样的话,她的分量在方伟雄的心中将大大加重。
连夜的风雨使气温骤然下降了6度,兰雅凤起床洗漱完毕后,在保暖内衣上加了一件羊毛衫,再套上黑色的西装,就这三件衣服,便能在蓉城度过整个冬天,蓉城最低的温度在10度以上,冰雪天气百年难遇。
她下楼想去吃早点时,看见马小杰在街对面望着她的窗口,她假装没看见似的走向永和豆浆店,这是台湾人开的豆浆店,里面有各种精美的早点,她最爱吃这里鲜虾粥和酒糟咸蛋,简直百吃不厌,酒糟咸蛋是家乡的味道,小时候经常吃她妈妈腌的咸蛋,带着一种红米酒的香味。永和豆浆在蓉城很多家连锁店,不仅卫生干净,服务周到,最主要是能做出蓉城人喜欢的口味。
兰雅凤坐在靠窗的位子上,默默地观察着马小杰,马小杰正在向这边张望,好像在犹豫着想干什么的样子,一会儿,他从街对面走过来,走进了永和豆浆店里,在柜台向服务员交了钱,买了一份白粥、两个咸蛋、三根油条,用盘子端到兰雅凤的面前坐下:“小姐,我坐在这里行吗?”
兰雅凤点点头,瞟了他一眼,心里微微一动:没想到9年不见,他比以前更帅了。淡蓝色的西服套装配上深色的羊毛衫,十分协调得体,和他白皙的皮肤很相衬。他已经不是青涩的奶油小生了,他脸上是历经沧桑后的成熟与稳重,她要的就是他这种形象,尤其是他眼底里一丝淡淡的忧郁……
“我能冒昧问你个问题吗?”他微笑地望着她。
“请问吧。”
“你是不是郑小姐?”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我姓兰。”
马小杰感到很意外,难道她真的不是郑小姐?但马小杰不死心,他认为她就是出钱救他的郑小姐。他还想问下去,兰雅凤已经站起来,走了出去,留给他一个窈窕的背影……
马小杰愣了一下,赶紧追了出去,可是兰雅凤已经打开铁大门,疾步上楼了。
马小杰想追随她上楼,但里面住着很多女职工,如果强行上去,会令她反感,他只好按捺住冲动,回到街对面,仰头望着兰雅凤的窗口,她窗帘拉上,什么也看不见。看来只好等她下楼再想办法了。
兰雅凤下楼要去上班,他跟着她的身后,突然叫着:“凤枝妹妹!”兰雅凤愣住了,已经好久没有人这样叫她了,马小杰小时候教她做功课时经常这样叫她。但她没有回头,她不能回头,否则等于默认她就是王凤枝,她只愣了一秒钟,马上就调整脚步向前走去,再也不回头,把马小杰扔在寒风中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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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兰雅凤愣了一秒钟时,马小杰认为她十有八九是王凤枝,因此,他更有信心了,但是,她为什么不认他呢?难道她心里有什么苦衷?或者不可告人的秘密?
马小杰在廉价的旅社已住了一个多月,他认为兰雅凤就是王凤枝后,下决心去找个单间的出租屋住下,最好能住在离兰雅凤不远的地方,这样,即使她不认他,他也可以经常看见她,看见她就是极大的幸福与满足,他相信她总有一天会认他的。
马小杰在兰雅凤宿舍附近四处打听有没房子出租,他要带厨房和厕所的单间,最好有个阳台,如果没有阳台,住在顶楼也行。
他骑着摩托车,找了5个房屋中介所,整整找了一天,看了十几间房子,都不理想,不是没厨房,就是没厕所,没阳台,或者离兰雅凤比较远。
第二天他重新找,终于找到一间比较理想的单间,只是这里离兰雅凤的宿舍有近10分钟的车程,但没关系,他有摩托车。
马小杰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房东,交了3个月的房租,打扫了房间,去超市买了炊具和生活用品,从旅社搬进入租屋里,把东西整理好,开始了他的独居生活。
他躺在崭新的被窝里,嗅着棉花的香味,想着天天能看见兰雅凤,不知不觉笑了,他准备开摩托车带客挣钱,他站在兰雅凤宿舍楼下等客,这样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天天看见她。
第三天,马小杰正式上班了,他早上6点准时起床,洗漱完毕后,把摩托车开到兰雅凤的楼下,去吃早餐,他知道兰雅凤几乎每天都在早上7点到7点半去永和豆浆吃早餐,8点从宿舍步行到位于中天大厦的公司上班,偶尔也会坐的士或者摩的上班,她宿舍离公司只有一公里,上班比较方便。
马小杰常去永和豆浆店吃早餐,几乎天天都和兰雅凤碰面,每次马小杰和她搭讪,她都不理他,冷艳得不近人情,在马小杰看来她是高傲,或许她看不起他,这样想时,他觉得顿时矮了一截:一个大公司的销售部经理,怎么会看得上他这个穷酸小子呢?
他不敢奢望她看上自己,只是想和她做个朋友,毕竟她和童年的好友很像,难道这点理由还不够吗?
他有时又觉得她不很冷漠,因为开始她都好好回答他的问话,假如他说多了,她就开始沉默,有一天,他为了壮胆,晚饭时喝了一点酒,看见她从宿舍里走出来,他跟上去和她说话,他一直喋喋不休地问这问那,她生气了:“你再这样跟着我,我可要报警了……”
他意识到失礼,赶紧停下脚步,看着她渐渐消逝在长街那头。
因为经常在永和豆浆店吃饭,他认识了兰雅凤的同事小柳,小柳人长得不漂亮,但也不丑,一张嘴巴挺爱说话的,马小杰问小柳:“你们的经理叫什么?”
“哪个经理?我们有好几个部门经理。”
“就是那个漂亮的兰经理呀。”马小杰怕小柳不肯说,把自己的咸蛋递给她吃。
“一个咸蛋就想收买我?”
“呵呵,不是收买,我叫太多了,吃不完。”
“吃不完的东西拿来送我?”
“你想要什么,我去买给你。”马小杰真诚地望着她。
“得了,你不是我什么人……我们经理叫兰雅凤,是销售部的副经理,我真羡慕她,年纪那么小就当上副经理,不知哪年才能轮上我呢。”
“只要你努力,没什么办不到的。兰经理多大了?”
“才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