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事实如此,我不仅骗了何永强,还骗了李玉。我那么爱动物园里的生灵们,又怎么会忍心让小麦的尸体成为饕餮客们嘴下的一道菜呢?那天夜里,我的确没有胆量去保安室里偷走冰柜中的老虎肉。但为了向何永强交差,我又真的需要这笔钱来给阿泰和其他动物买吃的,于是我干脆从食堂的冰柜里割走了一大块冻猪肉。
反正没人吃过真正的老虎肉,也不会有人分辨出老虎肉和冻猪肉有什么样的区别。
再说何永强本来赚的就是不义之财,我从他那里骗点钱回来,也算得上是替天行道。
我猜即使何永强知道了真相也不敢控告我的,而民不告官不究,既然何永强不会告发我,警察自然也不会追究我诈骗。只不过,如果警方发现餐厅里卖的不是老虎肉,也就没法证明何永强确实在餐厅里卖了珍稀动物制成的食品,最终只能将他无罪释放。
而何永强被释放后,说不定还会感激我卖给他的是假虎肉呢。
这可真是富有戏剧性呀!
9
来进行调查的警察,脸色显然很不好看。他也知道如果餐厅里卖的不是老虎肉,就没法指控何永强。警察没好气地拿出一张搜查令,对我说:“不管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都要对你的办公室进行搜查,看有没有珍稀动物被盗卖的证据。”
我摊开手,装作无辜并不无嘲讽地说:“请你搜查吧。”我指着办公室一侧,一排两人高的档案柜,说,“你就打开档案柜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一头死了的灰熊,或是冰冻的熊猫肉,哈哈哈!”
警察面无表情地说:“我们会检查的。”他站了起来,走到档案柜前,伸手拉开了柜门。
就在柜门被打开的一刹那,一具男人的尸体直挺挺地从档案柜里跌落了出来,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是柳城的尸体!
10
我的脑子顿时懵了。
柳城的尸体怎么会在档案柜里?他不是已经辞职离开动物园吗?
我的脑子转了好一阵,才恍然大悟了过来。
一定是李玉与柳城在办公室里独处的时候,杀死了柳城。李玉那么瘦小,柳城却是退伍士兵。如果我没猜错,李玉应该是偷拿了柳城的电警棍,用电警棍杀死了柳城,就像我杀死她一样的方法。
随后,警察也证实了我的猜测。他们查验了柳城的尸体后,发现皮肤上有电流斑及轻微金属化,立刻就判定柳城死于高压电击,极有可能是被电击枪或电警棍所杀死。
只过了几分钟,警察就在办公室里的值班床下,找到了那根电警棍。
一个警察在电警棍的柄上喷了一种药水,警棍的柄上立刻现出几枚指纹印痕。他仔细看了一下后,说:“上面只有一个人的指纹,如果我没猜错,一定是这位陈兽医留下的指纹吧?”
我确实在杀死李玉的时候,在电警棍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可李玉和柳城都曾握过警棍,为什么上面没留下他们的指纹呢?我猜,一定是李玉用警棍杀死柳城后,用抹布将上面所有的指纹都擦拭掉了吧。
从警方的视觉来看,毫无疑问我就是杀死柳城的凶手。毕竟柳城的尸体就藏在我的办公室里,而且杀人的凶器上又只留有我一个人的指纹。就连杀人动机,警方也能猜测到。动物园里的人都知道,柳城疯狂地爱着李玉,而李玉最近又对我产生了好感。情杀案,一桩多么简单的案件呀。
而明天警方在阿泰的老虎笼里发现李玉的残缺尸体时,一定也会找到高压电击过的痕迹,同时也会把李玉的死,挂在我的头上。
我只能苦笑,不知道我这究竟算不算得上是被冤枉了呢?
在我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我只能无奈地对闻讯赶来的动物园领导说:“麻烦你们照顾好阿泰和其他动物。要是照顾不好的话,我做鬼都不会原谅你们的。”
Chapter 17 黑色的瞬间
一场偶然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甚至许多人的命运。
楔子
陈琳带着浑身酒气从黑色的林肯车里跌跌撞撞地走出,看到黑漆漆的窄巷,深邃得看不到底,心里不禁有些忐忑不安。她拿出手机想要给徐曼打个电话让徐曼来接她,可她迟疑了一会,还是没有拨出这个号码。还是不要麻烦徐曼了,说不定她已经睡了,也说不定她正和某个男人厮混呢。
想到这里,陈琳的嘴边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得再隐秘,也会露出马脚的。”陈琳对自己说道。她借着手机上幽幽的蓝光,看到现在的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回头望了一眼黑色的林肯车,那个健壮的男人挥了挥手,然后钻进了车厢,发动汽车,然后绝尘而去。陈琳的心里有点隐隐作痛,不管她与这个拥有林肯车的男人在酒店里狂欢得再是激情,到了深宵,他还是会离开,回到自己老婆的身边。记得上次那男人说过,他老婆怀孕了,以后他得多抽时间陪老婆,免得老婆脾气变得暴躁,患上传说中的产妇忧郁症。
想到这里,陈琳叹了一口气,一种无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她垂下头,黯然地穿过了窄巷,回到她与徐曼合租的民房。她回到屋后才发现自己全身酸痛,疲惫不堪。她抬起腿,很优雅地将脚上的高跟鞋踢得远远的,然后走进浴室放了满满一缸热水,撒进了熏衣草浴盐,原本透明的水渐渐变成了淡紫的颜色。她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张憔悴的脸,还有身上的淤青,她开始感到一阵阵眩晕,无助的感觉袭上了心头。
躺在浴缸里,身体的疲惫让陈琳缓缓向下滑去,温热的水拂过了脸颊,她一个激灵,然后从水中坐了起来。她看到浴缸的水面,漂浮着一缕一缕玫瑰红色的头发,像挣扎的水草,随着浴缸里的涟漪浅浅地荡漾。
是自己的头发吗?陈琳如此想道。她的手情不自禁地抚向自己玫瑰红色的头发,然后加上一点力轻轻地扯动,一缕头发在一瞬间,缠绕在了她的指尖,已然脱离了她的头皮。玫瑰红色的头发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妖冶,如同鲜血一般。
眩晕与无助的感觉再一次袭上了陈琳的心头。
1
陈琳与徐曼都是本市大学艺术系设计专业的学生,陈琳活泼开朗,徐曼却沉默内向,但这并不妨碍她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她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艺术系里多美女,周末艺术系大楼外则多的是宝马香车,这是校园里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到了周末,艺术系大楼外,就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名车,下课后,便有漂亮高挑的美女从大楼里鱼贯而出,然后像翩翩的蝴蝶,钻进一辆辆名贵的轿车,绝尘而去。
陈琳在周末会坐上一辆有钱人的林肯车。幸运的是,那个有钱人长得并不难看,而且年龄也不大。不幸运的是,那个有钱人喜欢暴力,每次在酒店客房里激情的时候,他都会把陈琳折磨得全身青紫,伤痕累累。而且,每次激情得再晚,这个有钱人还是会回到自己的老婆身边睡觉,这让陈琳很是神伤。不过看在钱的分上,一切都忍了,陈琳也明白,这只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徐曼看不上每个周末等在大楼外的那些多金男子,她认为那些男人不是粗俗不堪就是毫无品位。徐曼爱的是摄影,周末的时候,总是独自一人,带着心爱的莱卡相机去郊区的大舆山。那是一座海拔1300米的森林公园。她爱摄影,她喜欢这种将生命凝聚在一瞬间的艺术。一有时间,她就会带着自己的宝贝——价值不菲的莱卡相机,到处转悠,想要拍出自己渴望能够震撼生命的照片。
陈琳为了那个有钱人随时的召唤,徐曼为了随时可以去捕捉生命的瞬间,她们一起在校园外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
徐曼虽然看不起陈琳傍大款的行为,但她还是把陈琳看作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不过陈琳并不相信徐曼没有男人,她一直坚信徐曼有一个隐秘之极的情人。她不相信徐曼这样的美女身边会缺少追求者,更不相信徐曼可以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比金钱更美丽的东西吗?她就不信徐曼凭借一台莱卡相机就可以找到心灵甚至身体的快感。
陈琳坚信这一点。
2
徐曼起来得很早,她在厨房里忙碌了好半天,做好了早饭,才看到陈琳满面憔悴地从卧室里走出来,双目无神,两腿蹒跚,不禁关切地说了一句:“琳,你晚上别回来太晚了,还是自己的身体要紧。”
“嗯……”陈琳答应了一句,她看到了陈琳煲好的皮蛋瘦肉粥。肉末斩成了茸,细细碎碎均匀分布在洁白的米粥中,还撒上了翠绿的香葱碎花,乍一嗅上去就是扑鼻的香气。她忍不住端起了碗,还好,已经凉了一点,她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
“哇,好咸。”陈琳叫了一声,说,“曼,你的盐又加多了。”
徐曼不好意思地笑了。这段时间,她一直都拍不出满意的摄影作品,所以时刻都在思考如何能有所突破,连做饭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