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刻木事亲

刻木事亲

【原文:】

汉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因,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兰问得其情,遂将妻弃之。

【诗赞:】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时。寄言诸子侄,各要孝亲闱。

【译文:】

东汉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丁兰,幼年父母双亡,他没有机会奉养行孝,因而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对待雕像如同活人一样(凡事均与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自己才用,出告归省从不懈怠)。她的妻子因为日久生烦,对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用针偷偷地刺木像的手指玩,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一出。后来木像见到丁兰后,眼中垂泪。丁兰查问妻子得知实情,就遂将妻子休弃。

《二十四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