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四 【宋纪一百四十四】

起阏逢敦牂正月,尽旃蒙协洽十二月,凡二年。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元年(金大定十四年)
    春,正月,庚子,帝以衢州措置会子比佗州稽缓,提刑赵彦端特降两官。曾怀言:“赏信罚必,要当如此。”帝曰:“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化天下也。”
    己酉,诏曰:“已令殿前司主帅于二月就茅滩合教诸军。闻旧来每遇大阅,主帅例设酒食,如待客之礼,可专札下王友直,毋令循习,务令军容整肃。”
    良戌,交趾入贡,帝嘉之。寻诏赐国名安南,以南平王李天祚为安南国王。
    二月,戊午朔,江西安一抚司上言:“准绍兴三十年指挥,将诸路禁军,以十分为率,取五分专一教习弓一弩一手,帅司每岁春秋选将官诸州教阅。乾道新法按阅条内不曾修立,宜令敕令所修立成法。”帝曰:“诸路拣中禁军上军弓手,须常令教阅,责在守臣。如有违例,当坐其罪。”
    辛酉,籍平江府将魏寿卿家产,以其知无为军巢县,移易军钱入己也。
    壬戌,金以完颜璋之来宋,使人就馆,夺其书而重赂之,杖璋百五十,除名,仍以所受礼物入官。
    庚午,金以太尉、尚书令李石为太保,致仕。
    廷议欲以沿海制置司干当使臣员阙改作文臣干办公事,以曹冠充;以冠前有差遣,屡经驳缴,帝颇怜之也。帝曰:“此却不可。古者为官择人,未尝为人择官。今乃因冠而改窠阙,近于为人择官也。可别寻阙次处之。”
    癸酉,四川宣抚使、雍国公虞允文薨。先是帝尝谓允文曰:“丙午之耻,当与丞相共雪之。”允文许帝以恢复,使蜀一载,未有进兵期。帝密诏趣之,允文言军需未备,帝不乐。至是遣二介持御札赐之,而允文已殁,不知其所言。其后帝大阅,见军皆少壮,叹曰:“此虞允文行沙汰之效也!”寻赠太傅,谥忠肃。
    庚辰,诏:“州郡循习旧弊,巧作名色馈送,及虚破兵卒,以接送为名,多借请受,并假官、权摄支请、供给之类,又闻诸司与列郡胥吏、牙校月有借请,蠹财困民,其令诸路监司、帅臣觉察。”
    辛巳,为郭浩立庙于金州。
    三月,辛卯,召步军司中军一弩一手射铁垛莲,赴内教。
    臣僚言用人之弊:“一曰上下之分未严,二曰义利之说未明。夫任贤使能,人主之一柄一;助人主进贤退不肖,大臣之职。近世一官或阙,自衒者纷至,始则悉力以求之,不则设计以取之;示以好恶而莫肯退听,限以资格而取求不已,未闻朝廷有所惩戒也。居官思职,义也;背公营私,利也。今中外求官者,惟计职务之繁简,廪稍之厚薄,既得之,则指日而望迁,援例而欲速,公家之事,未尝为旬月计也。愿明诏大臣,深思致弊之由,共图革弊之术,使士风稍振,百官奉职。”从之。
    浙西漕帅言进士施浦等各出米五千石赈济,欲遵格补官,帝曰:“朕不鬻爵以清入仕之源。今以赈济补官,为百姓尔。”
    甲午,金主谓大臣曰:“海陵纯尚吏事,当时宰执,止以案牍为功。卿等当思经济之术,不可狃于故常也。”
    丙申,以参知政事郑闻为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
    甲辰,金主更名雍,诏中外。
    金完颜璋之获罪也,群臣纷议,谓午年必用兵。金主以问宰相,赫舍哩良弼对曰:“太祖以甲午年伐辽,太宗以丙午年克宋。今兹宋人夺我国书,而适在午年,故有此语,未必然也。”因遣刑部尚书梁肃为宋国详问使。其书略曰:“盟书所载,止于帝加皇字,免奉表称臣、称名、再拜,量减岁币,便用旧议,亲接国书。兹礼一定,于今十年。今知岁元国信使到彼,不依例引见,辄令迫取于馆。侄国体当如是耶?往问其详,宜以诚报。”
    癸丑,肃入见,帝仍立接国书,肃还,附书谢。金主大喜,欲以肃为执政。良弼曰“梁肃可相,但使宋还即为之,宋人自此轻我矣。”乃止。
    建降以来,因唐旧制,分别流品,不相混淆,故有出身、无出身及进士上三名、贤良方正、曾任馆阁、省一爱一之类,迁转皆不同,犯赃及流外、纳粟,尤不使污士流,盖不特分左右也。元丰官制行,始一之,然犹有一官而分左右者,徒以少优进士出身而已。至元祐中,遂自金紫光禄大夫至承务郎,皆以有出身、无出身分左右,至犯赃则并去左右字,论者尤以为当。绍圣以后,复去之。绍兴初,方务行元祐故事,故左右之制亦复行之。至是赵善俊建言,以为本范纯仁偏蔽之论,请复省去,从之。
    丙辰,太白、岁星并见,经天。
    是春,言者论:“淮南安一抚使王之奇,好为大言,备位无补,欲为脱身之计,遂请分阃之行。淮上荒残之馀,首建招诱,耕凿荒田,多请官钱、空名绫纸而去。所招之人,间以妄包已垦熟田,计为顷亩,以补官者。”遂罢之,之奇既罢,淮南复分为东、西路。
    夏,四月,乙丑,金主谕宰臣曰:“闻愚民祈福,多建佛寺,虽已条禁,尚多犯者。宜申约束,无令徒费财用。”
    戊辰,金有事于太庙,以皇太子摄行一事。
    乙亥,金主谓太子诸王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弟。自古兄弟之际,多因妻妾离间,以致相违。且妻者乃外属耳,若妻言是听而兄弟相违,甚哉非理也!”太子对曰:“《思齐》之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臣等愚昧,愿相励而修之!”因引《常棣》花萼相依,脊令急难之义,为文见意,以诫兄弟焉。
    己卯,以姚宪参知政事,户部尚书叶衡签书枢密院事。
    戊子,金以枢密副使图克坦克宁兼大兴尹。
    宗正寺请训宗室名:翼祖下“广”字子连“继”字,太祖下“与”字子连“孟”字,太宗下“必”字子连“良”字,亲贤宅“多”字子连“自”字,棣华宅“茂”字子连“中”字,魏王下“时”字子连“若”字。
    诏举制科。
    是月,命工部尚书张子颜等如金报聘,仍请改受书之仪。金主与大臣议,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宋国免称臣为侄,免奏表为书,为赐亦多矣。今又乞免亲接国书,是无厌也。必不可从。”平章政事完颜守道、参知政事伊喇道从良弼议。右丞相石琚,右丞唐古安礼,以为不从所请,必至于用兵,金主谓琚等曰:“卿等所议非也,所请有大于此者,亦从之乎?”遂从良弼议,答书责以定分,其授受礼仪仍不改。
    六月,甲午,金主如金莲川。
    丙申,臣僚言:“伏见六部及诸寺监官,同共讨论勘当文字,多取办临时,遂致孝究未尽,供报稽缓。请今后令所辖所隶官司会议。”帝曰:“此用西汉故事,甚为得体。”
    己亥,叶衡言:“兵权系于将帅,民命寄于牧守,二者之患,每在数易。望自今一精一加选择,使材称其职,然后力行牧守久任之说,以破数易之害。”从之。
    甲寅,著作郎木待问言:“士大夫气节不立,惟在陛下涵养作成。如奔竞之习,最坏气节,不可不改。”帝曰:“当如卿言,必见之赏罚,使之惩戒。”
    六月,丙辰朔,诏以王友直、吴挺,持身甚廉,治军有律,凡所统御,宿弊顿除,可并与建节钺。武功大夫、荣州刺史、提举台州崇道观秦琪,身任帅臣,蠹坏军政,专事阿附,贪墨无厌,可责授舒州一团一练副使、漳州安置。
    戊午,诏曰:“累降指挥,已有差遣人不得干求换易。比来约束寝弛,日益奔竞。今后可依已降指挥,三省具名闻奏,当议黜降。其已授差遣人,朝辞讫,限半月出门。”
    以兴州都统制吴挺为定江军节度使。
    癸酉,改江陵府为荆南府。
    戊寅,右丞相曾怀罢。
    先是台官詹亢宗、季棠论事,因中怀,怀遂求退,且乞辩明诬谤。大理根究无实,乃贬亢宗及棠。言者追论参知政事姚宪,与亢宗等通谋,陷怀以取相位。乃罢宪,甲申,落职与祠。以叶衡参知政事。
    是月,诏议祫祭东向之位。
    初,吏部侍郎赵粹中言:“前代七庙异宫,祫祭则太祖东向。绍兴五年,董B070建议,请正艺祖东向之尊,谓:‘太庙世数已备,而艺祖犹居第四室。乞遵典礼,正庙制,遇祫祭则东向。’下侍从、台谏集议。既而王普复有请。当时集议,如逊近、李光、折彦质、刘大中、廖刚、晏敦复、王俣、刘宁止、胡交修、梁汝嘉、张致远、硃震、任申先、何、杨晨、庄必强、李弼直,皆在其义悉合于礼。时臣叔父涣任将作监丞,奏陈益力,据引《诗》、《礼》正文,乞酌汉太公立庙万年、南顿君立庙章陵故事,别建一庙,安奉僖、顺、翼、宣四祖,禘、祫、烝、尝,并行特祀;而太祖皇帝神主,自宜正位东向,则受命之王,不屈其尊,远祖神灵,永有常祀。光尧皇帝深以为然,即擢董B070为侍从,叔父涣为御史。是时赵沛为谏议大夫,以议不己出,倡邪说以害正论,而欲祫飨虚东向。今若稽之《六经》典礼、三代之制度,定艺祖为受命之祖;即三年一祫,当奉艺祖东向,始尊开基创业之祖。其太庙常飨,则奉艺祖居第一室,永为不祧之祖,若汉之高祖;其次奉太宗居第二室,永为不祧之宗,若周之武王。若僖、顺、翼、宣,亲尽而祧,别议迁祔之所,则臣亦尝考之:祔于德明、兴圣之庙,唐制也;立太公、南顿君别庙,汉制也。前日王普既用德明、兴圣之说,而欲祔于景灵宫、天兴庙,硃震亦乞藏于夹室。今若别建一庙为四祖之庙,或祔天兴殿,或祗藏太庙西夹室,每遇祫飨,则四祖就夹室之前别设一幄,而太祖东向,皆不相妨。庶得圣朝庙制,尽合典礼。”诏礼部、太常寺讨论。旋别建四祖庙,正太祖东向之位,从礼部侍郎李焘议也。
    秋,七月,丁亥,复以郑闻为参知政事。罢四川宣抚使,以成都府路安一抚使薛良朋为四川安一抚制置使。
    戊子,诏曰:“朕惟天下治乱,系乎风俗之CE3A恶,风俗CE3A恶,系乎士夫之好尚。盖士夫者,风俗之表,而天下所赖以治者也。故上有礼义廉耻之风,则下有忠厚醇一之行;上有险怪媮薄之习,则下有乖争陵犯之变。朕尝戢一奸一贪,黜浮一靡一,躬节俭以示天下,而历纪逾久,治效未进,意在位者未能率德改行,以厚风俗,故廉士失职,贪夫长利,将何以助朕兴化致理,无愧于古乎?部使者、郡守,其为朕察郡邑廉吏来上,朕将甄奖,待以不次。其或持禄养交,崇饰虚誉,应诏不以实,使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时汝之辜,必罚无贷!”
    壬辰,复以曾怀为右丞相兼枢密使。
    甲午,有司言:“乾道元年灾伤,倚阁钱物,浙东路自淳熙元年为始,作三年带纳;江东路候丰熟,作两年带纳。”帝曰:“既是灾伤,即与倚阁,税赋亦无从出,可与蠲放。”
    丁酉,诏罢诸路州县市令司官司及在任官收买物色,并依民间市价支钱,不得科抑减克。
    癸卯,中书、门下省奏关外四州、沿边诸路及金州上津皆有归正人,诏四川安抚制置司下都统司常切存抚,毋令失所。
    甲辰,诏沿江被水之家,守臣胡与可躬亲巡问。既闻被水贫乏者六百馀家,于左藏南库每家支钱五贯,仍许于沿江地指射盖屋。
    戊申,江东提举潘甸言:“被旨,所部州县措置修筑浚治陂塘,今已毕工,计九州、军、四十三县,共修治陂塘沟堰凡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一所,可灌田四万四千二百四十二顷有奇。”诏札下诸路,依此具闻。
    己酉,姚宪责南康军居住。
    八月,己未,知枢密院张说罢,以徽猷阁学士杨倓签书枢密院事。
    帝廉知说欺罔数事,命侍御史范仲芑究之,遂以太尉提举隆兴府玉隆臂。
    庚辰,帝曰:“密院差除,切须公当,如亲旧有乞差遣者,须明具资格,待朕处置。”
    壬午,帝谕帝执曰:“朕用人才,初不因其荐引之人而为之去留,惟其当而已。若荐者偶以罪去,被荐者相与为一奸一,则当并逐。若初不阿附,而有才能,当依旧用之。”又曰:“鲧之为人,初不害禹之成功。”杨倓曰:“此诚尧、舜之用心矣。”
    九月,乙酉朔,以曾觌开府仪同三司。
    丁亥,金主还都。
    戊子,帝谓曾怀等曰:“前日诣德寿宫,太上饮酒乐甚。太上年将七十,步履饮食如壮年,每侍太上行苑囿,登降皆不假扶掖。朕见太上寿康如此,回顾皇太子侍侧,三世同此安荣,其乐有不可形容者。”怀等称贺。
    壬辰,诏:“江西、湖南路累经灾伤,上供米斛逐年已减放外,今年虽丰,尚虑民力未苏,所有第四等、五等人户合纳淳熙元年秋苗,特与蠲放一半。”
    乙未,淮东安一抚司奏榷场安静,杨倓因言金主本无佗,其臣下或妄生事,帝曰:“不可以此为喜。于理固当安静,然非我君臣之志也。”
    知随州蔡戡奏论唐太宗《贞观谏录》,帝曰:“从谏正是太宗所长。此书置之座右,可为规鉴。”
    丁未,以张荐受贿,追三官,勒停,郴州居住。右武大夫、果州一团一练使李川私通馈遗,降授武功大夫、吉州刺史。右武大夫、楚州一团一练使王公述辄以财请求军职,降授武功大夫、贵州刺史,放罢。左武大夫、贵州刺史宋受,降授右武大夫,修武郎、閤门祗候刘士良,降授保义郎,并放罢。荐系武经大夫、文州刺史,特于遥郡阶官上追三官。
    冬,十月,乙卯朔,金图画功臣于衍庆宫。金主思太祖、太宗创业艰难,求当时群臣勋业最著者二十一人,图画于衍庆宫圣武殿之左右庑:辽王杲,金源郡王萨哈,辽王宗干,秦王宗翰,宋王宗望,梁王宗弼,金源郡王实布纳,金源郡王鄂啰,金源郡王希尹,金源郡王洛索,楚王宗雄,鲁王栋摩,金源郡王尼楚赫,随国公鄂兰哈玛尔,金源郡王实古讷,豫国公富嘉努,金源郡王杲,兗国公刘彦宗,特进鄂噜哈齐,齐国公韩企先,特进迪实。
    壬戌,诏:“自今违法卖易恩泽及荐举授赂之人,因事败露,有司定罪外,更取特旨,重作行遣。”
    癸亥,以积雨命中外决系囚。
    丙寅,参知政事郑闻薨。
    戊辰,命绍兴府上供米与蠲放,以守臣张宗元言诸县旱伤故也。
    壬午,皇子判宁国府魏王恺徙判明州。恺在治二十年,甚有恩惠。
    十一月,甲申朔,日有食之。
    丙戌,杨倓言:“近因奏事,论及时政,蒙谕曰:‘待敌当用诡道,在朝当用诚实。百馀年来,尝患敌国强而中国弱,正缘反是。待敌既无奇策,动则为敌所窥。在朝以术数相倾,以躁竞取进,风俗之弊,当救正之。’圣谟切中时宜,望宣付史馆。”从之。
    戊戌,以礼部侍郎龚茂良参知政事。杨倓罢,以叶衡兼权知枢密院事。
    甲辰,帝召衡及茂良,赐坐,曰:“两参政皆公议所与。”衡等起谢。帝复从容曰:“自今诸事不可徇私,若乡曲亲戚,且未须援引。朕每存公道,设有未是,卿等宜力争,君臣之间,不可事形迹。《房、杜传》无可书之事,盖其辅赞弥缝,不见于外,所以能然。”衡曰:“皋陶、稷、契在唐、虞之朝,其见于后世者,都、俞、吁、咈数语而已。”茂良曰:“大臣以道事君,遇有不可,自当启沃,岂当使迹见于外!”
    金主谕尚食局使曰:“大官之食,皆民脂膏。日者品味太多,徒为虚费,自今进可口者数品而已。”
    丙午,曾怀罢,除职奉祠,怀以疾自请也。
    戊申,以叶衡为左丞相兼枢密使。衡由知县不十年至宰相,进用之骤,人谓出于曾觌云。
    己酉,著作佐郎郑侨言祖宗朝每日召见讲读官,至仁宗朝,始有间日一讲之制,帝曰:“自太宗、真宗始置侍读讲官,于圣学尤为留意。”
    壬子,江西漕臣钱佃等奏:“兴国军以公使库酸败酒抑勒百姓高价收买,臣等虽已禁止,请严行禁约。”帝语叶衡、龚茂良曰:“奉行法令,在下不可不严。事既上闻,却当从宽,然后各得其宜。今属郡违戾,监司已置不问,而请朝廷严行禁约,事体不顺。”乃诏本路监司开具散酒当职官吏姓名申尚书省。
    十二月,丁巳,以吏部尚书李彦颖签书枢密院事。
    甲子,以盐官县旱,减放苗租。
    丙寅,罢铁钱,改铸铜钱。
    壬申,叶衡等上《真宗玉牒》。
    以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府沈夏加大学士,为四川宣抚使;新四川制置使范成大,改管内制置使。
    戊寅,金以平章政事完颜守道为右丞相,枢密副使图克坦志宁为平章政事。
    是月,修吏部七司法。龚茂良言:“官人之道,在朝廷则当量人材以擢用,在选部则宜守成法以差注。盖法者一定不易,如规矩、权衡,不可私以方圆、轻重也。夫法本无弊,而例实败之。法者,公天下而为之者也;例则因人而立,以坏天下之公者也。昔者之患,在于用例破法;而比者之患,在于因例立法。今吏部七司法者,自晏敦复裁定,有司守之以从事,可以无弊。缘臣僚申明冲改,前后不一,率多出私意,循人情。向者陛下深知其弊,尝加戒敕,毋得用例破条,然有司巧于傅会,多作条目。臣谓用例破法者其害浅,因例立法者其害大。宜诏有司讲求本末,将新旧法非相与参考。旧法大有所渊捂者,弗可轻去;新立条制,凡涉宽纵,于旧法有违者,一切刊正;庶几国家成法简易明白,可以遵守。”从之。
    是岁,淮南复分为东、西路。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二年(金大定十五年)
    春,正月,辛巳,前宰相梁克家、曾怀,坐擅改堂除,克家落观文殿学士,怀降观文殿学士。
    甲午,废同安、蕲春监。
    庚戌,籍诸军子弟为背嵬军。
    二月,癸亥,诏:“泉州左翼军,去朝廷二千里,每事必申密院、殿司,恐致失机。自今遇有盗贼窃发,一时听安一抚司节制。”
    三月,己丑,何澹试馆职,言:“堂阙归部,亦有未便。旧法,吏部长贰得以铨量年老不堪厘务之人,今不复有所进退。近来引见选人改官,未闻有不许改官者。”帝曰:“恐所言有可采者,不欲遗之。”既而令吏部从实铨量,并引见选人改官,于进卷内具举主所荐事状;如系捕盗人,即详具所得功赏之因。从之。
    乙巳,诏:“武举第一人补秉义郎,堂除诸军计议官。”
    夏,四月,壬子朔,淮东、西两总领各乞以金银兑换会子支遣,帝曰:“纲运既以会子中半入纳,何故乃尔阙少?”叶衡、龚茂良对曰:“缘朝廷以金银换收会子,桩管不用,金银价低,军人支请折阅,所以思用会子。”帝曰:“更思所以阙用之因。”衡复言:“户部岁入一千二百万,其半为会子。而南库以金银换收者四百馀万,流行于外者才二百万,安得不少!”帝曰:“此是户部之数,不知两总领所分数入纳如何?两处且各以三十万与之,兑换金银。”已而钱良臣申到:“民间入纳,阙少会子,并两淮取换铜钱,已支绝会子,请再给降。”帝曰:“会子直如此少?”茂良曰:“闻得商旅往来贸易,仅用会子,一为免商税,二为省脚乘,三为不复折阅。以此观之,大段流通。”帝令应副,因宣谕曰:“卿等讲究本末,思为善后之计。”
    乙卯,赐礼部进士詹骙以下四百三十六人及第、出身。
    闽人杨甲对策,言恢复之志不坚者二事:一谓“妃嫔满前,圣意几于惑溺”一谓“策士之始,以谈兵为讳”,帝览对,不悦,置之第五等。
    是月,茶寇赖文政起湖北,转入湖南、江西。官军数败,命江州都统皇甫倜招之;旋命鄂州都统李川调兵讨捕。
    五月,己丑,诏知县以三年为任,从知饶州王师愈之奏也。
    辛卯,宴宰执于澄碧堂。帝曰:“自三代而下,至于汉、唐,治日常少,乱日常多,何也?”叶衡对曰:“正为圣君不常有。如周八百年,所称极治者,成、康而已。”帝曰:“朕常观《天逸篇》,见周公为成王历数商、周之君享国久远,真后世龟鉴,未尝不以此为戒。”衡等曰:“陛下能以《无逸》为龟鉴,诚宗庙杜稷无穷之福也。”帝又曰:“陆贽之于唐德宗,不为不遇。朕尝览奏议,喜其忠直,次第见于施行。”龚茂良曰:“苏轼在经筵,缴《奏陆贽奏议表》云:‘人臣献言,正如医者用一药。药须进于医手,方多传于古人。’陆贽不遇德宗,今陛下深喜其书,欲推行之,是亦遇也。”帝又曰:“朝廷用人,止论其贤否如何,不可有一党一。如唐之牛、李,其一党一相攻,四十馀年不解,皆缘主听不明,所以至此。文宗乃言‘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一党一难’,朕尝笑之。为人主但是公是公非,何缘为一党一!”衡等曰:“陛下圣明英武,诚非文宗可比。”帝曰:“此所谓坐而论道,岂不胜如丝竹管弦?”皆起谢。帝又曰:“朝廷所行一事,或是或非,自有公议。近来士大夫好唱为清议之说,此语一出,恐相师成风,便以趋事赴功者为猥俗,以矫激沽誉者为清高。骎骎不已,如东汉激成一党一锢之风,殆皆由此。深害治体,岂可不戒!卿等可书诸绅。”
    龚茂良与周必大荐宜黄知县刘清之,召入对,首论:“民困兵骄,大臣退托,小臣苟媮。愿陛下广览兼听,并谋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纲而力行之。古今未有俗不可变,弊不可革者,变而通之,在陛下方寸之间耳。”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贤否,二曰正名实,三曰使材能,四曰听换授。帝深然之。
    谕宰相,以朝廷阙失,士民皆得献言。
    六月,庚戌朔,定补外带职格,从左司谏汤邦彦之请也。邦彦言:“陛下忧勤万务,规恢事功,然而国势未强,兵威未振,民力未裕,财用未丰,其故何耶?由群臣不力故也。望自今而后,中外士夫,无功不赏,而以侍从恩数待有功之侍从,以宰臣恩数待有功之宰臣,任侍从、宰相无功而退者,并以旧官归班。惟能强国治兵、裕民丰财者,则赏随之,而又视其轻重以为差等。任侍从而功大,与之宰执恩数可也;任宰相而功小,与之侍从恩数可也。其在外者,虽不曾任侍从、宰执,而其所立之功可以得侍从或宰相恩数者,亦视其功而与之。则天下之士,亦求进之心为立事之心,而陛下之志遂矣。”帝深然之,遂诏:“自今宰臣、侍从,除外任者,非有功绩,并不除职;在朝久者,特与转官;其外任人,非有劳效,亦不除授。”于是曾逮以权工部侍郎出知秀州,不带职,用新制也。
    辛酉,罢四川宣抚,复制置使。
    汤邦彦论:“西蜀复置宣抚,应于旧属场务,悉还军中;又,除统制司赴宣司审察外,其馀皆俾都统自差,是与其名,夺其实。与其名,则前日体貌如故;夺其实,则前日事势不存。以不存之事势,为如故之体貌,是必上下皆恶,军帅不睦,不惟无益而又害之矣。”帝纳其言。于是沈夏以同知枢密院事召还朝,而宣抚司遂罢。
    茶寇势日炽,江西总管贾和仲击之,为其所败。诏以仓部郎中辛弃关为江西提刑,节制诸军讨之,用叶衡之荐也。
    汤邦彦言:“蒋芾、王炎,始皆言誓死效力以报君父,及得权位,怀私失职,深负使令。”又劾张说一奸一赃。丁卯,落芾、炎观文殿学士,芾建昌军、为袁州居住。说落节度使,抚州居住。
    是月,茶寇自湖南犯广东。
    秋,七月,乙未,帝谓宰臣曰:“会子通行民间,铜钱日多,可喜。”叶衡言:“诸处会子甚难得,谓宜量行支降。”帝曰:“向来正缘所出数多,致有前日之弊,今须徐议。”
    辛丑,有星孛于西方。
    丁未,帝谕叶衡等曰:“贾和仲合行军法,然其罪在轻率进兵。朕观汉、唐以来,将帅被诛,皆以逗留不进或不肯用命。今和仲正缘轻敌冒进,诛之,恐将士临敌退缩耳。”
    八月,丙辰,和仲除名,编管贺州。
    丁卯,蠲湖南、江西被寇州县租税。
    甲戌,广西经略张栻言:“诸郡赋入甚寡,用度不足。近年复行官般卖盐,此诚良法;然官般之法虽行,而诸郡之窘犹在。盖此路诸州,全仰于漕司,漕司发盐,使之自运,除脚之外,其息固有限;而就其息之中,以十分为率,漕收其八,诸州仅得其二。逐州所得既微,是致无力尽行般运,而漕司据已拨之数,责八分之息以为寄桩,则其穷匮何时而已!幸有仅能般到者,高价抑买,岂保其无!乞委本司及提刑郑丙、漕臣赵善政,公共将一路财赋通融斟酌,为久远之计,既于漕计不乏,又使一路州郡有以支吾,见行盐法不致弊坏。”从之。
    丁丑,遣汤邦彦使金。
    帝尝谕执政选使请河南陵寝地,叶衡言邦彦有口辨,故使之。
    九月,乙卯朔,诏:“扬、庐、荆南、襄、兴元、金、兴州,依旧分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一抚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总管以治兵,三载视其成以议诛赏。”从汤邦彦之请也。
    辛卯,高丽西京留守赵位一宠一,以慈悲岭至鸭绿江四十馀城叛附于金。金主曰:“朕怀绥万邦,岂助叛臣为虐!”执其使,付高丽。位一宠一寻伏诛。
    乙酉,赈淮南水旱州县。
    乙未,叶衡罢。时汤邦彦奉使,入辞,恨衡挤己,因奏衡有讪上语。帝大怒,罢知建宁府。
    丁酉,知荆门军黄茂材言:“唐李靖六花陈法,出于武侯,尝因陛对,画图以进。比帅司奉诏,令州军见管民兵,以七十五人为一队,正合李靖兵法。遂将本军义勇民兵分为七军,每军旗帜各别色号,置造兵器,俟今冬躬自教习,大陈包小陈,大营包小营,隅落钩连,曲折相对,可以成六花陈。今荆南府差将官前来本军教阅,恐只沿习军中之法,请将本军民兵自教两月,却差荆南将官一员阅视。”从之。
    己亥,龚茂良、李彦颖奏省、院各止独员,事皆不便,帝曰:“朕以未得其人,故迟之。”因泛论中外臣僚,帝曰:“为宰臣须胸次大,乃能容物。”茂良对曰:“《坤》之六二,乃大臣爻,其辞云:‘直方大,不习,无不利。’直方之德,须大乃能有容。”帝曰:“居此位安可不大!”彦颖曰:“后之为辅臣者,往往先有忌克之心,以故不能容。”帝曰:“士大夫更历外职任,未见其短,才居政路,便有此病。”茂良曰:“《秦誓》言有容及媢疾,苏轼为之训传,谓‘前一人似房元龄,后一人似李林甫。’”帝曰:“然。”又曰:“今士大夫能文者多,知道者少,故平时读书不见于用。”
    庚子,诏:“阶、成、西和、凤州,当职官以下,令本路帅、漕司于四路在部官同具选辟,并体量见任人委实癃老及不堪倚仗者,并申制置司,申取朝廷指挥。其所辟官,不许辞避。所有边赏,令吏部看详,申尚书省。”以知成都府权四川制置使范成大奏也。
    丁未,同知枢密院事沈夏罢。
    赠赵鼎太傅,进封丰国公。
    闰月,己酉朔,金定应禁弓箭、刀一槍一之制,惟品官之家奴及客旅等许带弓箭。
    金主谓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今之在官者,须职位称惬所望,然后始如勉力。其或稍不如意,则止以度日为务,是岂忠臣之道耶!”
    庚戌,诏:“诸路常平司,每岁于秋成之际,取见所部郡县丰歉,如有合赈粜赈给,即约度所用,及见管米斛或有缺少,合如何措置移运,并预期审度,仍于九月初旬条具奏闻。”
    丁巳,以李彦颖参知政事,翰林学士王淮签书枢密院事。
    金主谓赫舍哩良弼曰:“武灵时,领省秉德,左丞相言,皆有能名,然为政不务远图,止以苛刻为事。海陵为人如虎,此辈尚欲以术数要之,以至卖直取死,得为能乎!”
    未几,济南尹梁肃上疏曰:“刑罚世轻世重,自汉文除肉刑,罪至徒者,带镣居役,岁满释之;家无兼丁者,加杖准徒。今取辽季之法,徒一年者杖一百,是一罪二刑也;刑罚之重,于斯为甚。今太平日久,当用中典,有司犹用重法,臣实痛之。自今徒罪之人,止居作,更不决杖。”不报。
    辛酉,浙东提刑徐本中言:“近者州郡,率用私意更易官吏,不申省部,不报监司。移郡之邑,移邑之郡,或以佗官而兼摄,或以卑官而任重,往往辞烦就简,舍薄从厚,请求侥觊,惟利是趋,易置纷然,浸乱旧制,理宜戒饬。”从之。
    金诏百官傔人所服红紫改为黑紫。
    壬戌,诏浙东提举监司体访浙西提举薛元鼎措置印傍亭户纳盐手历式样,将合支本钱尽数称下支给,毋致积压拖欠。
    先是元鼎印傍手历,遍给亭户,令赍历就称下支钱,至是复令浙东行之。
    丁卯,以浙东旱伤,令转运提举兴修水利。
    辛未,淮南转运司请濠州钟离、定远巡检耿成令再任,帝曰:“祖宗成法,惟监司及沿边郡守方许再任。耿成虽有劳效,已经再任,不欲以小辟差遣坏祖宗成法。”
    甲戌,金主命年老者无注县令;若老而任政,择壮者佐之。
    是月,辛弃疾诱赖文政,杀之,茶寇平。遂上疏曰:“比年李金、赖文政等相继窃发,皆能一呼啸聚千百,杀掠吏民,至烦大兵翦灭。良由州以趣办财赋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州不敢问;县以并缘科敛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县不敢问。田野之民,郡以聚敛害之,县以科率害之,吏以乞取害之,豪民以兼并害之,盗贼以剽夺害之,民不为盗,去将安之!夫民为邦本,而贪吏迫使为盗,今年剿除,明年铲荡,譬之木焉,日刻月削,不损则折。望陛下深思致盗之由,讲求弭盗之术,无徒持平盗之兵;申饬州县,以惠养元元为意。”帝奖谕之。
    冬,十月,戊寅朔,诏:“浙东合纳内藏库坊场钱,可依自来立定租额。”
    赏平茶寇功。湖南、江西、广东监帅,黜陟有差。
    壬午,加上德寿宫尊号曰光尧寿圣宪天体道一性一仁诚德经文纬武太上皇帝,寿圣齐明广慈太上皇后。
    乙未,金主冬猎。
    壬寅,帝谕执政曰:“李川按劾统制官解彦详等不能平贼,此甚可喜。风俗委一靡一,务为姑息以徇人情,此弊非一日。朕每见有能举职者,须与激励。李川昨曾降官,今可与复元官,更转一官。”
    丁未,金主还都。
    十一月,庚戌,丽正门火。
    初,金唐古部族节度使伊喇穆敦之子杀其妻而逃,金主命捕之。至是梁国公主请赦之,金主谓宰臣曰:“公主妇人,不识典法,罪尚可恕。穆敦请托至此,岂可贷宥!”不许。
    时命福建造海船,起两淮民兵赴合肥训练。李彦颖言:“两淮州县,去合肥远者千馀里,近亦二三百里。今民户三丁起其二,限三月而罢,事未集,民先失业矣。”帝作色曰:“卿欲尽撤边备耶!”彦颖曰:“今不得已,令三百里内,家起一丁诣合肥。三百里外,就州县训习,日增给钱米,限一月罢。庶不大扰。”从之。
    戊午,提点坑冶王楫,乞进宽乘钱以裨庆赉,帝曰:“此不可受,令就本处桩管,制造军器。”
    癸亥,臣僚言:“祖宗时有会计录,备载天下财赋,出入有帐,一州以司法掌之,一路以漕属掌之。绍兴七年,臣僚有请仿本朝三司之制,专置提举帐司,总天下帐状,以户部左曹郎官兼之,积习既久,视为文具。请诏户部条画申严措置,俾天下财赋有所稽考,不致失陷。”从之。
    戊辰,知静江府张栻奏:“保伍之设,诚戢盗之良法。臣自到官以来,讲究措置,施行于静江境内,颇得其效,近复近于一路。请下有司考订斟酌,申严而行之。”帝曰:“张栻颇留意职事。”
    栻寻又奏:“本路备边之郡九,而邕管为最重;邕之所管,辐员数千里,而左右两江为重。自邕之西北有牂牁、大理、罗甸,西南有白衣、九道、安南诸国,皆其所当备者。然邕之戍兵不满千人,所恃以为篱落者,惟左右两江,谿洞共八十馀处,民兵不下十万,首领世袭,人自为战,如古诸侯民兵之制。则去邕管近者馀三百里,远者近千里,所恃以维持抚驭之者,惟提举盗贼都巡检使四人,各以戍兵百馀为谿洞纲领,其职任可谓不轻矣,可不遴选其人,谨护其土,以为南方久远之蔽!乞依大观指挥,许本司奏辟。”从之。
    己巳,提举江东潘甸,提举淮东叶翥,权发遣平江府陈岘,言修治陂塘事,帝曰“昨委诸路兴修水利以备旱干,今岁灾伤,乃不见有灌溉之利,若非修筑灭裂,即是元申失实。江东被伤分数尤甚,潘甸特降一官,落职;叶翥降两官,陈岘一官。”
    甲戌,诏:“大臣日见宾客,有妨治事,累有指挥。如侍从、两省辟、三省、枢密院属官,有职事,于聚堂聚禀;私第,除侍从外,其馀呼召取安等官,每日各止许接见一次。”
    十二月,丁亥,诏:“近来赴朝臣僚,于殿门内辄行私礼,朝仪不肃,令閤门弹劾。”
    甲午,行上皇庆寿礼。以太上皇帝来年圣寿七十,预于立春日诣德寿宫行庆寿礼。大赦。
    是月,更定强盗赃法,比旧法增一倍定罪。
    并左藏南库、封桩库。
    提领左藏封桩库颜度言:“今相度,欲将南上、下库及封桩上、下四库并为二库,以左藏南库、左藏封桩为名,将两处钱物各行就便对兑,并不用上下二字,不须添置官吏,就用各库官吏合干人等。”从之。遂以左藏南上库充左藏封桩库对兑。
    时内旨取拨南库缗钱,色目浸广,龚茂良言:“朝廷所急者财用,数十年来讲究措置,一靡一有遗馀,而有司乃以窘匮不给为言。臣因取其籍,披寻本末源流,具见积年出入之概。大抵支费日广,所入不足以当所出之数。至绍兴十七年,所积尽绝,每岁告缺不过二百万缗;至二十四年以后,阙至三百万缗;而乾道元年、二年,阙六百馀万缗。尔后却有增收鹾钱色目,粗可支吾。有司失职,无以为计,专指南库兑贷给遣。臣复讲求南库起置之因,其间经常赋入,盖亦无几,而属者支费浩翰,约计仅可备二三年之用。若继自今撙节调度,可元仓卒不给之患。”因条具以闻,帝感悟。
    是岁,江西转运副使李焘上神、哲两朝《续资治通鉴长编》,自治平四年三月,尽元符三年正月。
    以王楫为都大提点坑冶;其合差官,令楫奏辟。寻移司饶州,岁铸以十五万缗为额。

《续资治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