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南北美洲和澳大利亚

不过,对东印度群岛和面印度群岛诸民族来说,所有由这些事件"欧洲的扩张"产生的商业利益已沉没和丧失在由这些事件引起的可怕的灾祸之中.

亚当·史密

11世纪,维金人偶然发现了北美洲,在长达约100年的时间里,他们试图在那里保持居留地,但没有成功。15世纪,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一陆,但这次结果完全不同。随发现而来的不是失败和撤退,而是对南美洲和北美洲的大规模的、势不可挡的入侵。这一对比反映了这500年间欧洲努力和活力的增长程度。

欧洲人对美洲的迅速入侵和开发,与迟至几个世纪后才得以侵入和开发非洲,构成了同样引人注目的对比。一个原因是地理环境;美洲大一陆在地理上更易接近,更吸引人。另一原因如亚当·史密所述,是印第安人"可怜、孤弱的"困境。虽然他们并没有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但印第安文化的总的发展状况是,不能进行有效的抵抗。如果说这一点符合美洲印第安人的情况的话,那么,对仍处于食物采集阶段的澳大利亚土著来说,就更是如此。本章将叙述哥伦布登上西印度群岛和詹姆斯·库克船长登上新南威尔士之后请重大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

一、大一陆和民族

同非洲相反,美洲向欧洲移民彻底开放。这里没有阻碍接近海岸的沙洲;美洲锯齿形海岸线上的港口,常常比非洲平直海岸线上的港口更易进入。此外,美洲拥有发达的、相对来说没有什么障碍的内河航道,为进入内地提一供了便利的通路。亚马孙河、拉普拉塔河、密西西比河和圣劳伦斯河气势雄伟。水流平缓,这样的河流是非洲所没有的。探险者们不久就学会了使用当地桦木独木舟。他们发现只需携带少量物品,便能划船从大西洋顺圣劳伦斯河进入五大湖;由此南下,沿密西西比河到墨西哥湾,或者北上,沿马更些河到北冰洋,或者西进,沿哥伦比亚河或弗雷泽河到太平洋。

一般说来,美洲的气候也比非洲的气候更有吸引力。确实,亚马孙河流域气候炎热、空气潮一湿;南北美洲两极地区气候非常寒冷。但英、法移民在其殖民地格兰德河北部地区却很兴盛。同样,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和秘鲁也感到安适;墨西哥和秘鲁是他们的两大中心,那里的气候同西班牙的气候相差无几,无疑与气候闷热、流行疫病的黄金海岸和象牙海岸形成可喜的对照。

几乎美洲所有的本土民族都是从西伯利亚东北部渡白令海而来的移民的后裔。这句话必须用"几乎"一词加以修饰,因为还有少数民族是在白令海移民到达之后从南太平洋诸岛抵达南美西岸的。这些南太平洋的亚尔古英雄"发现"过南美洲多少次虽无人知晓,但仅从所培植的植物这一证据,足以确定他们横渡大海远征美洲的事实。当在太平洋两岸发现相同的、高度驯化的、离开人的培植就无法生存的植物时,它们的分布只能由人类的迁移这一点来解释。

不过,有一点确凿无疑:欧洲人在美洲发现的印第安人,至少有99%是渡白令海而来的种族的后裔。在近代之前,人们认为印第安人首次渡海来到美洲大一陆是在约10000年以前。考古新发现和碳14年代测定法的使用,彻底修正了这一估计。现在普遍同意,人类肯定在20000年以前,很可能在2000O年或更早些时候就已生活在美洲大一陆。印第安人最后一次大迁移大约发生在3000年以前。接着来的是一爱一斯基摩人,他们不停地往返于海峡两端,直到现代政治环境迫使他们留在海峡的这一边或另一边为止。总之,在离亚洲最近的美洲地区,这时的人口已十分稠密,从而阻止了进一步的迁移。

对这些早期的移民来说,过海到美洲大一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困难。冰河时代末期,封冻了大量的海水,海面下降了460英尺,于是露出了一座宽1300英里、连接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的陆桥。如此大的"桥"实际上是一块大而新的次大一陆,为当时动植物的广泛传播提一供了广阔的范围。而且,这一地区由于猛然低落下去,不是被冰覆盖着,而是被湖泊、沼泽、草地和冻土带的各类灌木所覆盖;这些植物为当时的大型哺一乳一动物如一乳一齿象、猛犸、麝牛、騣犎、驼鹿、麋山羊和羚羊、骆驼、狐狸、熊、狼和马提一供了牧场。由于这些动物越过陆桥来到美洲大一陆,因此,随之而来的便是以捕捉它们为生的猎人。

即使在气温的回升使海面增高、淹没了这块连接地之后,最终形成的海峡也很狭窄,可以在看到对岸的情况下乘粗制小船毫不费力地渡过。后来的更先进的移民可能是乘船从亚洲来到美洲,然后沿西北海岸继续航行,直到最后在今日所谓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登陆和定居。

渡海来到阿拉斯加的大多数移民,越过育空高原中部冰封的山峡,继续进入北美内地。他们被促使他们移居美洲大一陆的同样的力量——寻找新的狩猎场地的动力和后方部落不断向前挺一进的压力——推动着向前迁移。这样,分散的狩猎部落不久便布满南、北美洲两块大一陆。人们发现,有明确的迹象表明,到11000年以前,亚洲移民已到达南美洲的南端。

关于种族特一性一,所有印第安人都属于蒙古种人。他们以颧骨高一凸、头发硬直粗一黑、脸上和身上汗一毛一稀疏、小时候脊骨背后带有蒙古种人的斑点为特征。不过,不同的部落变异甚大;美洲最早的印第安人比后来的印第安人更不象蒙古种人,因为在今天所谓的蒙古种人完全进化之前,他们就已离开了亚洲。移民以近亲繁殖的小集一团一散居各地带,也说明了诸独特生理类型存在的原因。

二、文化

迁居美洲大一陆的移民几乎没带来什么文化,因为他们来自欧亚大一陆最落后的地区之——西伯利亚东北部。当然,他们都是组成小集一团一的猎人,仅拥有粗糙的石器,没有陶器,可能除狗外,也没有其他已养驯的动物。由于他们进入一块无人居住的大一陆,因此,能毫无约束地形成自己的风俗,而没有雅利安人迁移印度河流域或亚该亚人和多里安人移居希腊时所受到的当地居民的影响。

在以后几千年中,美洲印第安人的确发展了丰富多彩的种种文化。他们不仅适应了所面临的范围广阔的自然环境,而且他们彼此间也已相适应。有些印第安人仍停留在狩猎集一团一的阶段,而另一些印第安人则发展起王国和帝国。他们的宗教信仰包括所有已知的种类,其中还有一神教。他们使用约2000种截然不同的语言;有些语言相互间的差异就象汉语和英语间的差别一样。这表明在这里如同在整个东半球一样,语言的变化极为丰富;据悉,1500年,存在于东半球的语言约30O0种。这些语言不论在词汇,还是在其他方面都并不原始。莎士比亚使用了大约24000个词,钦译《圣经》使用了约7000个词;而墨西哥的那瓦特语使用了2700O个词,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落后的民族之一的火地岛上的雅甘人至少也拥有30000个词。

鉴于各类制度和习俗,人类学者将美洲大一陆分成大平原地区、东部森林地区、西北沿海地区等现个文化区。一种更简单的分类法是以获得食物的方式为标准,将其分成三类:渔猎采集文化、中级农业文化和高级农业文化。这种分类不仅更加简单,而且从世界历史的观点看,也更富有意义,因为它有助于解释印第安人对欧洲人入侵的各种反应。

高级农业文化存在于中美洲(墨西哥中部和南部、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和安第斯高原地区(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和智利北部);中级农业文化一般位于高级农业文化的邻近地区;而食物采集文化则位于更遥远的地区——南美洲南部和北美洲西部和北部。

这种文化上的地理分布,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同非洲相反,美洲最先进的地区并不位于离欧亚大一陆最近的地方。一个原因是,与对非洲人起重大作用的中东地区和地中海盆地不同,西伯利亚东北部不是伟大的文明中心。另外,阿拉斯加和加拿大北极区的气候条件,与苏丹草原地区的气候条件也不相同,明显无助于文化的迅速发展。因而,美洲的发展速度并不取决于离欧亚大一陆的远近,而取决于适合农业发展的程度。因此,农业首先在美洲那些与欧亚大一陆的农业发源地中东极为相似的地区,即高原地区发展起来,是有重大意义的。在高原地区,无需为准备农田而大面积地砍伐森林,那里有足够的降雨量使各种作物得以生长,而且还拥有大量可培植的、具有潜在高产特一性一的土生植物。

第三章第一节叙述了约公元前7000年中美洲地区的农业的起源,以及至公元前1500年,即食物种植最终成为社会决定一性一因素之前的漫长的"早期农业"阶段。印第安人培植了100多种植物,与整个欧亚大一陆所培植的植物一样多,这确是一个非凡的成就。如今,美国50%以上的农产品都来自一由印第安人驯化的各种作物。

玉米几乎是所有地区的主要产品,最初只是一种杂草,其穗还没有一个人的拇指甲大。印第安人将它培育成一种长棒子上长满一排排种一子的作物。他们彻底培植了玉米,使它变得只有依靠人类才能生存;如果人们不种它,它就会灭绝,因为培植后的玉米已不能散播自己的种一子——玉米粒。印第安人利用大量有毒植物的技术,也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其中之一是木薯属植物,即美国的木薯淀粉;印第安人去掉其中致命的毒一素,保留了淀粉。印第安人种植的其他重要植物有:南瓜、马铃薯、西红柿、花生、可可豆、烟草、以及含有大量蛋白质的豆类植物。印第安人留传下来的药用植物有:药鼠李、可卡因、山金车花、因皮卡克和奎宁等。在这些发现最终证明两半球的农业有其独立的起源之前,美洲种植的植物没有一种是在东半球培植的。

印第安人的农业发源地,也是他们最早进一步发展农业、并逐渐形成"高级农业文化"的地区。这又转过来深深地改变了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总的看来,其结果和在欧亚大一陆一样,大大增加了定居的人口和那些与最低限度的生存没有直接联系的文化活动。换句话说,正是在这些高级农业文化中,有可能发展起在某些方面可与西非相比较的庞大帝国和复杂文明。不幸的是,美洲本土的这些文明突然被西班牙人所制一服。结果,除他们培植的宝贵的植物外,几乎没留下什么东西。

三、文明

美洲印第安人的三大文明是:位于今尤卡坦、危地马拉和英属洪都拉斯地区的玛雅文明、位于今墨西哥地区的阿兹特克文明和从厄瓜多尔中部到智利中部、延伸3000英里的印加文明。(见图21"美洲印第安人的帝国")玛雅人以其艺术和科学的显著发展而闻名于世。他们独自发展了表意文字。用字母或记号作为表达思想的传统符号。为了计算时间、预言未来和为献祭和主要的丧葬事宜推算吉日,他们还研究了天体的运动。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祭司搜集的天文学知识非常广泛,据认为,至少与当时欧洲的天文学知识不相上下。玛雅人的复杂的圣历以共同周期为基础;这种周期在其倍数与时间相一致时便并入更大的周期。他们的有些历法计算跨越几百万年——这是一个给人印象极为深刻的时间范围方面的观念,如果我们回想起最近在欧洲,世界的创造是如何被确定在公元前4004年的话。

玛雅人的城市,如果它们可以这样称呼的话,是举行仪式的中心,而不是要塞、居住地或行政首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玛雅人从事的是刀耕火种的农业;这种农业在两、三年内便耗尽了土壤的肥力,因此,他们需要不断地迁移村庄驻地。为了平衡这种暂时的生活方式,玛雅的耕种者们在主要是举行宗教仪式的中心建立了一些巨大的石头建筑物,以此来表承他们的社会的统一。这些建筑物是巨大的金字塔庙宇和公共住宅,祭司和新教徒可能就住在这里。这种建筑物完全靠石制工具建成,用雕刻加以装饰;这些雕刻在美洲是无与伦比的。现被列为世界伟大的艺术之一。

4至1O世纪期间,玛雅文明非常繁荣,但随后便衰落下去,其原因尚不清楚。可能是由于土壤的肥力耗尽,或疫病流行,更可能是由于反对供养包括祭司集一团一在内的宗教中心的农民革命。总之,这些巨大的石头建筑物被废弃,被周围的森林所吞没,近几十年才被考古人员发掘出来。

同一爱一好艺术、富有知识的玛雅人相比,阿兹特克人显得粗野好战;这一对比使人联想起东半球的罗马人与希腊人之间的悬殊差别。实际上,阿兹特克人是后来才进入墨西哥的。几个世纪内,这里相继形成了一系列高度发展的社会。这些社会很容易遭到来自干旱的北方的蛮族的攻击;自然,这些蛮族是被肥沃的土地所吸引而迁移南下的。最后一批入侵者就是阿兹特克人。他们在特斯科科湖的一些岛屿上定居下来,然后,占据了阿纳瓦克谷地的大部分地区。随着人口的增长,岛屿变得非常拥挤,阿兹特克人通过建造"浮动园地"来扩大耕地面积。"浮动园地"是一些在湖底丛生的杂草上面铺垫上湖土、由生长的杂草固定在湖底的浮岛。直到今天,某些地区仍使用这种耕作方法。每次播种之前,农民们都要挖些新的湖上,铺在"浮动园地"上,因此,其表面随着一次次耕种而不断增高。然后,农民们再挖去表层的泥土,用于建造新的"浮动园地",于是开始了一个新的循环。

"浮动园地"使阿兹特克人的人口和财富剧增。15世纪早期,阿兹特克人与湖岸诸城镇结成联盟,并从他们的驻足点迅速地向四面八方扩大自己的影响。他们经常对外远征袭击,迫使其他民族以实物向他们进贡和为他们服劳役。在西班牙人到达之前,阿兹特克人的统治西至太平洋,东达墨西哥湾,南几乎到尤卡坦半岛,北抵格兰德河。首都特诺奇蒂特兰这时已成为拥有20万到30万人口的大城市,通过几条道路与海岸相连,征服者科尔特斯将这个首都同威尼斯相比。认为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当他的副手贝尔纳·迪亚斯·德尔·卡斯提略从大庙宇的顶端观看全城时,也为首都的壮观而感到敬畏:

在我们登上大庙宇的阶梯之前,孟特库苏玛正在顶端向他崇拜的神献祭;他派了六名祭司和两位主要官员领科尔特斯登上阶梯。通向顶层的台阶共有114级。……的确,这是一座地狱般的庙宇,从其最高点可以俯瞰四周近邻的全景;从这里,同样可以看到三条通向墨西哥的大道。……我们还看到了来自查普特佩克的水渠,它向全城供一应淡水。另外,我们还清楚地看到一座座桥梁横架在水渠上,道路和水渠纵横交钱湖水通过水渠涨落。湖面上,小船星罗棋布,它们将粮食、制造品和其他商品运往城市。从这里我们还发现,在这座城市和建立在湖上的其他所有城镇里,家家户户仅以吊桥或小船作为交通工具。在这些城镇中,一座座涂有白色胶泥的美丽的庙宇,从小建筑群中拔地而起,犹如我们西班牙城市中的许多宝塔和城堡。可以想象,这是多么壮丽的景象。

饱览这一壮丽景象之后,我们又将目光转向大集市,看到那里群集着许许多多的买主和卖主。由这一庞大人群产生的喧闹声和嘈杂声,大得连四英里以外的地方都能听到。我们中有些人曾去过君士坦丁堡和罗马,旅行过整个意大利。他们说,从未见过系墨西哥这里的集市:地盘这么大,管理得这么好,拥有这么多的人。

阿兹特克人的势力建立在持久备战的基础上。所有男人都要携带武器;国家军一火库始终备有武器,供需要时使用。凭借有效的军事机器,阿兹特克人从其臣民那里榨取到数量惊人的贡物。据其现存的资料记载,除其他各种物品如军服、盾牌和宝石之外,他们一年还征集到玉米1400万磅、三类和苋菜各800万磅、棉花200万包。

首都的壮丽和源源涌一入首都的大量贡物,自然使西班牙人断定,孟特祖玛是一个大帝国的统治者。其实并非如此。仆从国在履行国家职责方面仍相当独立,并实行完全的自治。它们同特诺奇蒂特兰的唯一的联系是纳贡;它们所以纳贡,是因为害怕阿兹特克人的远征。除秘鲁印加人的国家外。没有一个美洲印第安人的国家组织得比城邦更大。阿兹特来人与印加人不同,并不试图使他们的臣民受阿兹特克人的生活方式的同化,为所有人都享有公民权作准备。

西班牙人不仅为阿兹特克国家的富有和豪华而眼花缘乱,而且也为其宗教仪式上大肆屠一杀一排排献祭用的人而一毛一骨悚然。西班牙人不久便认识到,金字塔是人们献祭用的祭坛;而就在这些到处可见的、用于宗教仪式的金字塔的顶端,献祭用的人遭到屠一杀。祭礼在中美洲很普通,但没有一个地方象阿兹特克人那样,实行着魔似的大屠一杀。实际上,阿兹特克人的侵略目的就是去捕捉俘虏,用以献祭,以及去迫使仆从国向其首都纳贡。

阿兹特克人认为,第-个目的比第二个目的更重要,因为祭司告诫他们,世界经常处在被洪水淹没、尤其处在太一陽一熄灭的危险之中。因此,需要用人来献祭,以抚一慰天上的神灵。但这一做法使阿兹特克人陷入一个真正的恶一性一循环之中:为防止普遍的灾难,需用人来献祭,而献祭用的人只有通过战争才能得到;只有用人献祭才能进行成功的战争,但转过来只有通过战争才能得到献祭用的人。贝尔纳·迪亚斯是这一恶一性一循环的最终结果的见证人: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镇区"索科特兰"中位于庙宇附近的那块地方。这里十分整齐地堆放着许多人的头颅——可以肯定有10万多个,我再重复一遍,10万多个。同样,在这个广场的另一角落,你还能看到整齐地堆放着许多残存的人的一尸一骨,这些一尸一骨是数不清的。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人头悬吊在两旁的柱子上。……在这个国家内地的任何镇区,我们都能看到同样可怕的情景。……

最后谈谈秘鲁的印加人。应该指出,"印加"是其君主的称号,因此,虽然习惯上称印加人为印加印第安人,但严格地说,这样称呼是不正确的。实际上,他们是擅于饲养美洲驼和种植马铃薯、一操一克丘亚语、属于克丘亚种族的许多部落中的一个。12世纪,他们在库斯科谷地定居下来,不久便统治了这个地区。在早期阶段,他们的战争首领逐渐建立起一个王朝,而他们的部落成员则成为其他部落中的贵族。世袭王朝和贵族阶层相结合——这在美洲大一陆是独一无二的——构成了建立帝国的有效工具。由于一代一代印加即国家首领的杰出才能,这一点尤其符合实际。印加唯一合法的妻子是他自己的亲姐妹,因此,每个印加都是兄弟姊妹通婚所生育的后代。这种近亲繁殖大约持续了八代;而最早的祖先一定非常强健,因为正如西班牙人所看到的那样,王子们都是些英俊、一精一力旺盛的人。

印加人从座落在秘鲁高原上的帝国首都库斯科城向外派出军队和使节,向西到沿海地区,向南和向北沿大山谷前进。在西班牙人入侵之前,他们已将版图从厄瓜多尔扩大到智利中部,南北长约2500英里。这样,他们统治的领土比阿兹特克人的领土大得多,而且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帝国。

这一帝国在地理上由完整的道路系统紧紧地连接成一体;这一道路系统包括用芦荟藤编织成的索桥和用有浮力的芦苇制成的浮桥,其中有几百英里道路至今仍可通行。大面积的灌溉系统同样很重要,它使印加帝国成为繁荣昌盛的农业国;其中部分灌溉系统至今仍在使用。当时的通讯靠由驿站和信差组成的综合系统维持;信差迅速地将信件送往全国各地。

复杂的朝廷仪式和基于太一陽一崇拜的国教,进一步促进了帝国的统一;这一宗教认为"印加"是太一陽一的后裔,在太一陽一礼拜中,他起着重要的作用。帝国统治的其他方法还包括:土地、矿藏和牲畜归国家所有;为了税收和军事上的目的,编制详细的人口调查表;废黜世袭的地方首领;为同化被征服的民族,强迫居民在新地区定居;在国家的主持下,举行集体婚礼。毫不奇怪,印加帝国被认为是有史以来世界上最成功的极一权主义国家之一。

四、结论

美洲印第安人的这些成就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事实仍然是,仅一小撮西班牙冒险者便能轻易推翻和彻底消灭美洲大一陆的这三大文明。墨西哥和阿兹特克帝国各自至少有人口300万,有些人估计,它们的人口多达这个数字的五倍,这是一个至今仍未解决、争论不休的问题。西班牙单方面取胜的原因,最终应归于美洲大一陆的与世隔绝。应该指出,这种与世隔绝和非洲的情况一样,既是外部的,又是内部的。这就是说,不仅美洲清印第安文明同其他大一陆诸文明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被切断,而且诸印第安文明彼此之间也很隔绝。

"关于秘鲁和中美洲的相互关系,"一位考古学家说,"从形成时期[约公元前1000年]到西班牙人入侵这段漫长的时期内,没有一件实物或一篇记录足以证明这些地区之间确实存在着影响和接触。……"换句话说,在2500年中,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可证明中美洲和秘鲁诸文明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在这几千年中,欧亚大一陆各地区以及撒哈拉按漠以南非洲正处于频繁的、成果累累的接触之中(后者在程度上要低一些)。因此,最终结果是,美洲印第安人——甚至是安第斯山脉和中美洲地区的印第安人——远远落后于欧亚人,尤其是落后于技术发展格外早的欧洲人。到1500年时,美洲大一陆刚进入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早在约公元前2500年就已达到的文明阶段。

当西班牙人入侵美洲、双方发生对抗时,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首先,它意味着:印第安人发现自己在经济上和技术上都远远落后于侵略者所代表的文明。印第安人高度发展的艺术、科学和宗教,不应掩饰他们在物质领域极为落后这样一个事实。这种悬殊差别在中美洲最为明显,而在安第斯山脉地区也普遍存在。农业上,印第安人虽在培植植物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但在实际生产中却很少生效。他们的耕作技术从未超过养活全体居民这一最低限度,而他们的人口很少达到东半球的人口的密度。他们的工具仅用石头、木头或骨头制成。印第安人不会冶炼矿石,尽避他们也使用金属,但几乎只用于装饰目的。他们所制造的船只有独木舟和远洋木筏。至于陆上运输工具,印第安人还没有利用轮子;他们虽已知道轮子,但只是用作玩具。除美洲驼和羊驼外,人的背是唯一的运输工具;美洲驼和羊驼虽用于安第斯山脉地区,但不能运载重物。

这一技术落后的直接意义不应夸大。印第安人用长矛和弓箭对付西班牙人的马和槍,显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但在经历了最初的打击之后,印第安人渐渐习惯了火器和骑兵。此外,西班牙人不久便发现,印第安人的武器非常锋利耐用。他们开始更加喜欢印第安人的棉制盔甲,而不喜欢自己的盔甲。一位征服者叙述道:阿兹特克人有……两座军一火库,里面装满了各种武器,其中许多武器用黄金和宝石子以装饰。这些武器包括不同规格的盾牌、军一刀和一种大砍一刀。这种大刀需用双手挥动,刀刃用燧石磨制而成,因此,极其锋利,比我们西班牙人的剑更易于砍杀。此外,长矛也比我们的长,全长一噚,一端装有尖头,也是用几种锋利的燧石制成的。这种长矛非常锋利坚一硬,能利穿最坚固的盾牌,刺杀起来象剃刀一样便利;墨西哥人甚至用这种石头刮脸。另外,还有极好的弓箭、单头和双头长槍、专门用于发射的皮条,以及为他们特制的圆石投石器和一种大盾牌。这种盾牌结构非常一精一巧,不用时可以卷起来,只是在战场上才展开,能从头到脚将整个身一体遮盖住。

这说明,除技术上的悬殊差别外,促使西班牙人获胜的还有另外一些因素。一个因素是,印第安各民族之间缺乏一团一结。在墨西哥和秘鲁,西班牙人能利用对库斯科和特诺奇蒂特兰的暴虐统治不满的附属部落。印第安人还被过于严格的统治所削弱。他们的头脑里被灌输了绝对执行命令的思想,并对此习以为常,因此,当其首领被推翻后,他们不能自己组织起来进行抵抗。

这种服从思想回家教的禁锢而进一步加剧。墨西哥的科尔特斯和秘鲁的皮萨罗最初都被当地人认为是返回大地、实现古老的预言的神。库斯科的阿塔瓦尔帕和特诺奇蒂特兰的孟特祖玛之所以会出现自取灭亡的动摇,原因就在于此。对阿塔瓦尔帕来说,西班牙人就是造物神维拉科查及其追随者。为此,这位统治者温顺地等待着皮萨罗的到来;皮萨罗和其手下的18O人迅速控制了这个庞大的帝国。同样,对孟特祖玛来说,科尔特斯就是神灵魁扎尔科亚特尔;他正返回大地,要求他的合法王位。因此,这位统治者也无一精一打采地恭候着西班牙人在其首都安营扎寨。

阿兹特克人的战争观念同样使他们蒙受灾难。他们认为,战争是短期的,是为宗教仪式尽力;而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是捕捉俘虏,用俘虏的心祭神。因此,他们发动的战役常常是出于礼仪的争夺;战争中,以最低限度的混乱和破坏捕捉俘虏。这种军事传统显然是一大障碍,因为西班牙人-心想获胜,而阿兹特克人只想捕捉俘虏。

如果说美洲大一陆各大文明缺乏抵抗欧洲人的力量和内聚力的话,那么,发展程度较低的食物采集文化和中级农业文化地区就更是如此。正因为它们发展程度低,其人口也就较少,不过各种估计大相径庭。以历来较低的数字为例,印加帝国有人口300万,而南美洲其他地区仅有人口约100万。同样,居住在格兰德河以南地区的人口有300万,而居住在格兰德河以北地区的人口仅100万。当欧洲人到来时,那些发展较差的地区的美洲印第安人简直没有足够的人力守卫他们的家园。而首批探险者传给他们的疾病,更加深了印第安人的这一弱点;他们由于缺乏免疫力而大批死于流行病。因此,早期殖民者常常发现被遗弃的田地和无人居住的村落。于是,他们便接管过来。

后来,当大批移民开始从欧洲移居美洲时,印第安人被绝望地击溃了。最早到来的是商人。他们几乎未遭到任何竞争和抵抗便遍及整个美洲大一陆;因为美洲不象非洲,没有与之抗衡的土著商人阶层。其次是移民。他们被宜人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地所吸引,源源不断地来到这里,淹没了不幸的印第安人。当印第安人在绝望中偶然拿起武器时,由于他们缺乏一团一结和基本的人力、物力资源,因此注定要失败。于是,这种不相等的争夺很快便告结束;获胜的白人占有上等土地,印第安人被赶进居留地或新主人不感兴趣的、不大吸引人的地区。

很明显,美洲的力量对比完全不同于非洲的力量对比。地理条件,人口较少,经济、政治和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较低,所有这些都对印第安人不利,使欧洲人能占领南北美洲;而这时在非洲,欧洲人仅在沿海地区占有几个不稳定的小立足点。亚当·史密称印第安人为与非洲黑人不同的"可怜、孤弱的美洲人,"是完全有道理的。

五、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与世隔绝的大一陆,其与世隔绝的程度比南美洲南端和非洲南端的与世隔绝更加严重。这一与世隔绝使古代的生命类型得以幸存到现代,其中包括诸如桉树属的植物和诸如单孔目动物和有袋目动物的哺一乳一动物。在澳大利亚,古人类型也幸存下来;18世纪后期,当首批英国移民来到这里时,他们仍处于旧石器阶段。和美洲印第安人的情况一样,土著居民最早到达澳大利亚的日期尚未确定。考古发掘渐渐将这一日期向后推。最新发现表明,土著居民到达这里的日期至少在31000年以前。当时,澳大利亚与印度尼西亚群岛之间仅由狭窄的海峡隔开,有三个不同的种族集一团一渡海来到这里。这三个种族在今天的土著居民中仍可辨别出来。其中大多数属于身材细长、四肢较长的民族,他们皮肤棕色,身上没什么一毛一,头发、胡须卷曲如波。他们之所以大批生存下来,是因为他们居住在对白人没什么用处的沙漠地区。在气候凉爽、土地肥沃的东南角,生存着一个人数不多、完全不同的土著民族。他们身材粗一壮,皮肤浅棕色,身上多一毛一,胡须浓密。而沿东北海岸,在澳大利亚唯一稠密的热带雨林地区,居住着第三个种族集一团一。他们是黑人民族的一支,身材瘦小,鬈发蓬松,皮肤黝一黑。

这些民族的文化并不相同。最先进的是居住在东南部的民族的文化这里雨水充足,适合长期居住。但整个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由于完全与世隔绝,仍处于旧石器时代的食物采集阶段。他们的停滞不前,在技术和政治组织方面表现得特别明显。除为了装饰外,他们一般不穿衣服。他们的住房,在干燥地区由简单的露天防风林组成,而在潮一湿地区,则是低矮圆顶的小棚,这种小棚由任何可得到的材料拼凑而成。他们的主要武器是梭镖、梭镖发射器和飞镖,所有这些都是用木头制成的。他们不知道制造陶器,所使用的器皿只有少数编织的包和篮子,以及偶然用树皮或木头制成的碗。作为食物采集者和狩猎者,他们技艺高超,非常机灵。他们以范围广泛的植物及动物为食,熟悉这些食物的种类、习惯和特一性一,并竭尽全力地维持他们赖以生存的植物和动物的繁殖率。但土著居民不是食物生产者,他们保证充足的食物供一应的方法是举行宗教仪式,而不是耕种。其中典型的仪式是:在希望增加猎物和植物的地方,将血和土混在一起。

澳大利亚的政治织织几乎与技术同样落后。象大多数处于食物采集阶段的民族一样,土著居民通常以群体和家族集一团一的形式生活、居住在一起,并转徙于一定的地区。他们没有真正的部落,只有以不同的语言和文化为标志的区域划分。因此,他们没有酋长、朝廷或其他正式的政一府机构。不过,这些土著居民具有非常复杂的社会组织和礼仪生活。获得猎物的猎人,或采集一天归来的妇女,要按严格规定,将其所获分给本家族所有成员。在昆士兰北部的土著中,当一个人打喷嚏时,所有听到的人都要用手拍打自己的身一体,拍打的具体一位置随他们同打喷嚏者的确切关系的不同而不同。

澳大利亚社会这些非物质方面的情况是如此复杂,以致对专门研究原始风俗的学者来说成为一件乐事。但这些事物的过早发展,在18世纪后期欧洲人来到澳大利亚时,对土著居民几乎没有什么帮助。如果说具有繁荣的文明和广泛的农业社会的美洲印第安人无法抵抗白人的话,那么,处于旧石器时代的澳大利亚人显然也同样如此。他们的人数极少,在欧洲人来到时总共约30万。这意味着在有利的沿海或大河流域地区,每平方英里只有一、两个人,而在干旱的内地.每30到40平方英里才一个。除人数少这一弱点外,土著居民还缺乏进行有效的抵抗所必需的武器和组织。与美洲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不同,他们不大想获得和使用白人的"火棍"。因此,大批不幸的土著居民惨遭英国移民的屠一杀;在这些移民中,有许多人是从拥挤的监狱用船运往此地的违法的囚犯。疾病、酒一精一中毒、肆意屠一杀和大批没收土地,使土著的人口下降,减少到今天的45000人,外加同异族通婚所生育的80000混血儿。1853年,一位维多利亚的移民在下面这段典型详述中,暗示了澳大利亚人所受的待遇:"澳大利亚土著民族同莫希坎人和其他许多已知的部落一样,仿佛是天意注定要他们在文明进步面前从其本上消失。"

更悲惨的是大约2500名塔斯马尼亚人的命运,巴斯海峡将他们同澳大利亚隔开,澳大利亚土著所缺乏的东西,塔斯马尼亚人也缺乏,而且情况更加严重。他们没有梭镖发射器、飞镖、渔网和其他所有捕鱼的工具。英国向塔斯马尼亚岛运送了最残酷的罪犯。1803年,这些罪犯登陆之后,象猎杀动物一样大肆屠一杀当地人。几十年内绝大多数人被消灭。最后的一个男子死于186一9年,最后的一个女子死于1876年。这位女子名叫特鲁格尼尼,生于1803年,即白人入侵塔斯马尼亚岛的第一年;因此,她的一生跨越了其民族被灭绝的整个时期。她恳求不要解剖她的一尸一体,但连这一可怜的请求也得不到满足,她的骨骼被陈列在霍巴特博物馆。这是一个恰当地展现这一民族命运的纪念馆;而塔斯马尼亚人之所以毁灭,是因为他们恰好居住在地球上难以接近、未受到促进的地区。一位名叫雪弗伦德·托马斯·阿特金的人,目击了当地人的灭绝,从而推断出某些不仅与塔斯马尼亚岛有关,而且也与所有这类地区——在那里,欧洲人遇到了物质技术发展受阻碍的民族——有关的结论:

的确,从所归纳的大量事实来看,这似乎是天国里一条普遍一性一的法则:当以渔猎为生、靠地上野草、块根和果实过活的野蛮部落同以畜牧业、农业和商业为正业的文明种族发生冲突时,野蛮部落在文明种族进步的面前消失了……。

《全球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