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剑下废追魂
“傻瓜!你知道个屁。华山老人不会轻易离开华山,即使来了,本镇的人,谁敢胡说八道?如能将这姓吴的小子宰了,当然,万事皆休,宰不了,咱们便将这几个傻蛋杀掉,将尸首送到华山,这叫做借刀杀人。咱们赶一步,先和三爷好好商量商量。”
陈忠阴森森地说。
秋华策马到了十字街中心,游目四顾。在东街,他可以接触到一些友善和兴奋喜悦的眼神,但在西街、北街、南街三条街口,所接触到的目光,却没有一双友善的。
他勒住坐骑,哈哈狂笑道:“哈哈哈哈!偌大的宜禄镇,难道没有一个人敢和浅水牧场相抗么?吴某要食宿的地方,谁敢挺身而出接待吴某?”
四条街口挤了两百多个老少男女,没有一个回答。他哈哈狂笑,策马向镇西驰去,笑完说:“没有人能阻止吴某在此逗留,我不相信宜禄镇会永远罢市,吴某却想永远在贵镇流连,哈哈哈哈……”
狂笑声中,马儿冲入西街,人群纷纷走避,在蹄声如雷中,他驰出镇西的栅口。
镇西距栅口不足百步,道左巍然耸立着破败的昭仁守。这座建自唐代的名寺,早已成了狐鼠之穴了,庭园生荆棘,楼阁积尘埃,顶上开天窗,朽墙现门户,假使再过三五年无人过问,必将湮没在莽莽荒园之中,目前里面既无僧侣,也没有乞丐寄住。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座占了广大面积,建有近十栋殿堂的古寺,里面仍然有可避风雨的地方。
他在寺前下马,拴好坐骑独自入寺,费了不少功夫,将一间禅房整理妥当,将坐骑牵入安顿。马包内是行囊,这是走江湖必需的用具,即使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也不愁没有住处,只要找一处背风的地方,便可露宿一宵。有破庙容身,已算得是难得的好宿处了。
安置停当,他离开阴森森的破禅房,提了酒葫芦站在寺门口,喝了两口酒,远眺镇口的人群,心说:“为了救那两个可怜的牧奴,我把事情搞砸了,无法深入牧场调查姓景的下落啦!见鬼!我居然行侠仗义打抱不平起来了,这是从何说起?”
他在四周行走了一圈,熟悉附近的环境,转回寺前,喃喃自语道:“姓景的不一定陷身在浅水牧场里,我何不先从另两座牧场着手?三大牧场同行是冤家,彼此互不相容,我该先到翔雁牧场去找杨五,挑起他们的火并,岂不妙哉?”
他将金银和重要物品塞在百宝囊中,提着酒葫芦,大踏步重新向镇内走。到了栅口,他发现木栅已经关闭,栅内有不少人向外瞧。
“哈哈!不但罢市,还断路哩!”他大笑着说。
护镇墙高仅五六丈,栅门是海碗粗细的木头所造。他拔剑出鞘,力贯剑身,“咔嚓嚓”
一阵暴响,木屑激射中,栅两侧的栅门支柱轰隆隆地倒下了,栅门无风自垮。
他从倒下的栅门通过,踏入镇中,向纷纷倒退的观众哈哈一笑,朗声说:“诸位,我说过的,吴某决不轻易离开宜禄镇,任何人也休想迫吴某离开。瞧,我不是又回来了么?”
“嚓嚓嚓嚓……”快靴着地的声音柔和而均匀地响起,他在街侧人群的注视下,走向十字街口。
原是空荡荡的十字街,因他的出现而有人聚集了。
站在街心,他游目四顾,哈哈一笑,朗声说:“宜禄镇想来已不适宜居住了。今晚在下先从此街放火,再从西街焚烧,那么。天明之前,宜禄镇便会成为一片瓦烁场,也许今后不会再有人前来重建了。”
北街蹄声震耳,十余匹健马风驰电掣而来,街口的人纷纷让路,形势一紧。
接着,南街也传来急骤的蹄声,翔雁牧场的人也在这时赶来了。
三大牧场中,场主的住处以浅水牧场最近,只有五里地。翔雁牧场在静山,距镇十五里,但场主的住处却在宜禄川北岸,距镇只有八九里。盘谷牧场最远,在镇西三十里,地接泾州县境,场主的宅第在盘谷三峰之中,二水分流之间,形势最为雄壮。
北街浅水牧场的人马先到,十八匹健马蜂涌而来。场主辛大爷一马当先,辛三爷紧跟在后,后一乘是辛姑娘,再后面是十五名穿劲装带兵器的彪形大汉,师父、保镖、打手,全来了。
辛大爷身材结实,相貌成猛,属于鸷猛暴躁型人物,令人一见便很难忘怀,他那迫人的气焰和锐利的眼神,会令胆小的人战栗,令有求于他的人不敢开口。
十八匹马分三列排开,辛三爷勒马在左首,大声说:“大哥,就是这个人。”
“哼!他又没三头六臂。”辛大爷忍着怒气说。
“大哥,这家伙利害得紧哩!”
“再利害也只有一个人,咱们用马踹也足以将他踹成肉泥。”
辛大爷冷冷地说,扭头大喝道:“赵师父,带五个人出去,用马踹他,先好好抽他一顿皮鞭。”
后面应声出来了六匹健马,六骑士抽出搁在鞍前的丈二长鞭,先一字排开,由中间的赵师父发令,大喝一声,六匹马发狂似地急冲而出。六条皮鞭呼啸,叫吼声刺耳。
十字街心的秋华站在那儿微笑,直候马儿冲近至五六丈内,方一声长啸,左手一晃,踏出一步身形下挫,连发三把飞刀,喝声似乍雷:“接刀!”
“希聿聿……”马嘶声应声响起,中间的三匹健马有两匹人立而起,长嘶着蹦得老高。
另一匹前蹄骤失,“砰”一声大震,冲倒在过,连人带马向前翻,声势骇人。
“蓬隆隆……”连声大震,蹦起的两匹马也倒了,似乎天动地摇,尘土飞扬。
三名骑士有两名见机跃下,踉跄急退。一名骑士被死马压伤了股部,掷滚三丈外,狂叫救命。
另三匹健马仍然向前冲,第一名骑士驱马疾冲而上,长鞭虎虎厉啸,凌空向秋华抽去。
秋华一声狂笑,退后两步伸手抓住鞭梢,大喝道:“下马!
老兄。”
第二名骑士驱马从左侧冲到,鞭已抽出,健马来势急似奔雷,疯狂地冲到,蹄声震耳。
秋华突然吸气下挫,双臂一振,人已带着夺来的长鞭,凌空上升两丈余。
两匹健马狂冲而过,被夺去长鞭的骑士从马首侧方飞出,“砰”一声掷倒,恰好被从左侧冲上的健马所踹,铁蹄不偏不倚,踹在他的右膝上,在狂叫声中,连滚三匝,几乎被踹破肚皮。
秋华凌空发鞭,“叭”的一声暴响,从左面发鞭冲过的骑士狂叫一声,滚鞍落马。
最后一匹马上的骑士没有机会接近,从右面三丈外冲过,直冲至南街口方始勒住坐骑。
六匹马倒了三匹,另两匹失了主人的马驰至两侧停住了。地面上,三名骑士赖在地上哀嚎,两名骑士脸无人色地向后退。
冲至街南的一人一骑,勒转坐骑不敢过来了。
秋华倒拖着长鞭,走近在地上挣扎的三匹马,拔出马胸前只露出一星闪光的三把飞刀向脸色大变的辛大爷哈哈一笑说:“还有多少人,放马过来。太爷除非不得已,决不下毒手杀人,可是如果你们自己找死,就又当别论。”
街道上不宜用马战,辛大爷急疯了心,冤枉送掉三匹马,伤了三个人。他无名火起,跃下马背大喝道:“孙师父,带人上,死活不论。”
他自己不上,辛三爷和辛姑娘也不上,九名彪形大汉纷纷跃下马背,带了兵刃列队奔出。
秋华向后退回街心,倒拖着长鞭严阵以待。
街南的人马到了,十二匹健马分两列排开,十二名骑士高踞鞍桥,神色肃穆地注视着街心。
九名师父两面一分,形成合围。领先的骑士手绰沉重的九环刀,刀环叮当直响,乱人心神,从正面迫进怒吼道:“小辈,休怪咱们倚多为胜。”
“九个人,不够吴某做下酒菜。平时你们欺凌手无寸铁的牧奴,凶横恶毒,面目可憎,真要和江湖人拼老命,你们只能算是酒囊饭袋,派不上用场。去叫贵场主把保镖找来见识见识,你
们前来叫阵只有白送死的份。”秋华冷冷地说。
“上!”使九环刀的大汉怒吼,急冲而上。
九件兵刃几乎全是刀,九方汇聚。
秋华一声长笑,先奔使九环刀的大汉,长鞭矢矫如龙,卷向大汉的双腿。
大汉九环刀疾沉,急架卷来的长鞭。
这瞬间,秋华到了,快逾电光石火,随鞭一闪而入,左掌“噗”一声便劈中大汉的右耳门,大汉应掌便倒。
左右冲上的人连人影也没看清,似乎秋华的身影蓦尔失踪,都来不及将刀递出,同伴已然倒地,秋华已突出重围。
几乎在同一瞬间,秋华冲越尚未倒地的大汉身侧,长鞭“叭”一声暴响,反手抽断了右后方一名大汉的右腿。
“啊……”大汉狂叫着踣倒。
秋华不理会身后的大汉们,人似狂风,掠向北街口的辛大爷。
辛三爷知道不妙,大叫道:“大哥,快走!”
辛大爷总算不错,反应够快,一掌拍中身侧坐骑的后臀,马儿向前急驰,向秋华冲去。
他反奔至后面牵过另一匹坐骑,飞跃上马,狠命的抽了马儿一鞭,马儿发蹄狂奔,向北如飞而遁。
辛三爷和辛姑娘也不慢,两匹马衔尾狂奔。
秋华放弃追逐,转身迎向剩下的七名大汉,大笑道:“你们如果不想死,除非留下些什么才行。”
七名大汉脸色大变,惶然后退。
一名使单刀的大汉丢下单刀,战抖着说:“在……在下认……认栽,留……留下兵……
兵刃。”
秋华用靴尖挑起单刀,手一振,单刀拦腰断成两截。他丢下断刀,点头道:“可以走了。”
大汉拱手行礼道:“在下深……深感盛情。”
“你记住,在下认得你的面貌,下次见面,你阁下如果带了兵刃,哼!你得准备成为残废,也许还得送命。”秋华声色俱厉地说。
其他六个人有五个丢掉兵刃,被秋华震断刀身的惊人艺业镇住了。只有一名面目阴沉的中年人他不丢,突然撒腿狂奔,奔向西街口,要从西街脱身。
秋华一声长笑,身形似电,仅两起落便接近至丈内,长鞭一卷,缠住了中年大汉的双腿,喝声“趴下!”
中年大汉砰然倒地,立即翻转身躯一挥刀猛砍。
“铮”一声暴响,长鞭的鞭梢击中刀身。
“哎呀!”大汉虎口裂开,单刀脱手而飞。
秋华丢鞭迫近,抓住大汉的双脚,大喝一声,扭身猛扔。大汉凌空后飞,像个大车轮,“砰”一声掷出三丈外,滚了两滚寂然不动,昏厥了。
秋华拾起长鞭,向急急逃命的众大汉背影瞥了一眼,冷笑一声,倒拖着长鞭,问南街口走去。
南街口十二名骑士先后下马,牵着坐骑目迎徐徐走近的秋华。
中间的骑士年约半百,浓眉鹰目,马脸凸颔,属于精明、剽悍、意志坚强、个性刚愎的一类人。左面那人身材高瘦,年约花甲,一双鹰目锐利无比,似可穿透人的肺腑,留着花白山羊胡,皮袄下悬着一把长幻。右面的骑士粗壮、结实、矮冬瓜似的身材,五官朝天,年约四十开外,长相令人不敢恭维。其他的九个人,都是胳膊长拳头大的精壮彪形大汉。
秋华看清了左首山羊胡的花甲老人,脚下略一迟疑,最后仍然从容走近,向众人含笑点头招呼,笑道:“诸位如果有兴,
在下奉陪,如何?”
留山羊胡的花甲老人脸色一沉,哼了一声,正待举步走出。
中间的马脸骑士伸手虚拦,移前两步问他:“阁下姓吴?”
“不错。”秋华简捷地答。
“是你放了辛家的两名牧奴?”
“正是区区。”
“阁下光临敝地,是冲着谁而来?”
“吴某是江湖过客,不冲谁而来。”
“不是为所有牧奴而来的么?”
“很难说,也许是,也许不是。”
“你很狡猾。”
“彼此彼此,阁下贵姓?”
“在下是翔雁牧场的总管王虎。”
“原来是王总管,失敬失敬,尊驾该不是前来对付吴某的吧?”
“阁下也许打听清楚,何必多问?翔雁牧场与浅水牧场互不相容……”
“那很好,翔雁牧场如果置身事外,吴某也不想与诸位为敌,请记住尊驾今天的话。”
秋华抢着说话。
“王某奉场主之命,专程前来请尊驾至牧场一会,吴兄是否肯枉驾一行?”
“这样吧,明天在下午间往拜,今天在下须在此看看风色。”
“一言为定,敝场主明午专程恭候大驾。”
“一言为定,在下准到。”
留山羊胡的花甲老人举步迎出,用沙哑的嗓子问:“老弟,老朽向老弟打听一个人。”
秋华淡淡一笑,泰然地说:“江湖上禁忌甚多,但不知老伯何以要向小可打听消息?”
“老弟所用的柳叶飞刀,很像南阳府多臂熊向君宏向大侠的独门暗器,因此,老朽想问问。”
“原来如此,可惜小可不认识多臂熊向大侠,只闻其名,从未谋面。老伯贵姓?”
“老朽姓苍,祖籍武陵,名安隆,匪号叫冷眼追魂。”
“哦!原来是早年横行大江南北的黑道大豪。苍老跑到西北来,不嫌寂寞么?”秋华神色不变地对地说。
冷眼追魂苍安隆,十年前在江湖上大名鼎鼎,在黑道群豪中,他算是其中佼佼者,为人心黑手辣,声名狼藉,做案从不留活口,白道群雄恨之切骨,一度引起公愤,被白道群雄合力而攻,听说他受了重伤,不知所终。但近两年来,江湖上谣传着他已重出江湖的消息,曾经有人在湖广河南一带见过他本人一面,但却没听说他有何作为,似乎他已忘掉当年的事了。
其实,这两年他确已在江湖上暗中活动,只是他比往时聪明,做案时不再留下名号,因此知道他仍然故态复萌的人少之又少,还以为他洗手不干改邪归正了呢。
冷眼追魂冷冷一笑,说:“老弟很年轻,怎么也知道老朽的名号?”
“苍老的名号太过响亮,几至家喻户晓之境,小可身为江湖人,岂有不知之理?”
“江湖上谣传着出了一位少年英雄,与老弟同名同姓,用的暗器也是飞刀,绰号叫四海游神,为人亦正亦邪,亦侠亦盗,不知老弟是否认识这位与老弟同名同姓……”
“呵呵,那人么,正是区区在下,想不到西北偏僻之地,居然有人认识吴某哩!”
冷眼追魂脸色一变,厉声道:“那么,去年九月杪,在岳阳罗家夺老夫买卖的人,就是你了?”
秋华也沉下脸,冷笑道:“老山羊,竖起你的驴耳听了。吴某受财,取之有道,散得也有道,劫贪官惩恶霸行道江湖,从不杀人越货欺孤凌寡。你这老山羊心黑手辣,奸杀俱来,人性已失,那次被你漏网,在下至今还深感遗憾呢。”
冷眼追魂脱掉皮袄扔在一旁,怒叫道:“狗东西!那次你不敢公然交手,暗中用飞刀伤人,被你破了老夫的买卖,老夫恨不得将你生吞活剥,方消心头之恨。今天在光天化日之下,老夫要看你到底有何傲世绝学,胆敢和老夫作对?”
秋华一声长笑,叫道:“在下正要找你呢,接鞭!”
不等冷眼追魂拔剑,长鞭已呼啸着抽到,罡风虎虎,破空的厉啸声慑人心魄。
冷眼追魂来不及拔剑,火速挫身伸手夺鞭。
“叭叭叭!”三声鞭响,把冷眼追魂迫退了两丈余,无法抓住长鞭,但长鞭也奈何不了他。
秋华知道长鞭很难对付这个艺业奇高的老狐狸,十年前老狐狸在三十余名白道高手的重重埋伏中脱逃,十年岁月的磨练,一身艺业更为精进,长鞭运用不灵活,对付老狐狸决难如愿,因此狂攻了六鞭,立即弃鞭拔剑,喝道:“老山羊,拔剑上啦!”
冷眼追魂夺不到鞭,早已气得七窍生烟,心中暗懔,拔剑急步欺进,厉叫道:“小畜生,老夫要乱剑分了你的尸。”
声落人扑近,剑出“飞虹戏日”,走中宫抢攻,不等秋华错剑化招,招变“狂风掠地”,从秋华的身左掠过,剑取下盘,剑上风雷骤发,出招变招奇快无比,身法之迅疾,如同浮光掠影。
秋华心中有数,不能操之过急,对付这种宇内闻名的凶魔,必须小心从事,养精蓄锐准备行雷霆一击,不击则已,击则必中,决不可浪费精力胡乱出招,以免暴露自己剑术的弱点。他沉静应付,侧闪沉剑破招,从侧方攻出一招“飞花点翠”,诱对方反击,接着一声长啸,招发“乱洒星罗”,剑化无数银星,向冷眼追魂左侧洒出。冷眼追魂一声冷哼,挥出一重剑网,“铮铮铮”三声脆响,瓦解了凶狠的“乱洒星罗”,立即切入反击,招出“云龙三现”,怒啸着身剑合一疾卷而入。
秋华向侧一闪,立还颜色,回敬了三剑。
两人凶狠地缠斗,八方闪跃,剑气直迫三丈外,飞腾的剑影耀目生花,剑啸声惊心动魄。
各攻了三十招左右,双方额上见汗,浑身雾气蒸腾,愈斗愈激烈。
这期间,秋华始终紧吸住对方的眼神,全神留意对方出招变招的手法,自己的招式决不使老,并且极力避免兵刃被碰击,前二十招,他无法得心应手,双剑的碰击声不时暴起。后二十招,接触渐少,这说明了他已能把握住对方的剑路,能够控制自如了。
他突然撤招飞退八尺,笑道:“老山羊,吴某名不虚传吧?”
冷眼追魂激怒得像条疯牛,一声怒啸,身剑合一飞扑而上。
秋华向侧一闪,再重新闪回原位,扭头便走,一面说:“少陪,你这点点伎俩,未免太浪得虚名。”
冷眼追魂怎肯放松,急追而上,“穿针引线”狠招递出。
秋华仍未转身,向右一闪。
冷眼追魂跟踪挪移,招变“拂云扫雾”,猛地拂出喝道:“躺下!”
按部位,他这一招十拿九稳,攻袭秋华的背部,贴得如此接近,招变得奇快绝伦,这一剑拂出,正好够上秋华的肋背,秋毕断难幸免。
旁观的人已替秋华捏一把冷汗,有人叫:“完了!这小伙子……”
“宰了他也好。”王总管狞笑接说。
蓦地变生不测,形势逆转。
“哎呀!”王总管惊叫。
秋华在危机间不容发中,猛地再右移一步,大旋身长剑疾挥,“铮”一声暴响,恰好架住近身的一剑,和身挺进,一腿疾飞。快!快得令人眼花。
“噗!”踢中冷眼追魂的右背肋。
“哎……”冷眼追魂惊叫,人向前一栽。
秋华手腕一振,震开架住的长剑,顺势下挥。
“嗤”一声怪响,冷眼追魂的右臂齐肘而折。
秋华一不做二不休,这种黑道凶魔断了一手仍可为恶,跟进一步一剑刺入老贼的命肾两门的正中,刺入第十四节脊骨的关节,猛地飞退丈余,收剑入鞘,向不远处的王总管叫道:
“阁下刚才如果派人联手合攻,岂不如意了?你失去了大好的机会,可惜。”
冷眼追魂已爬不起来了,赖在地上狂叫道:“小狗,快……
快补我一……一剑。”
右臂已断,脊骨亦折,他这一辈子除了缠绵床第之外,任何仙丹妙药也救不了他,命是留往了,但下体将永远瘫死,无药可治。
秋华拭掉额上的汗水,拾起长鞭收剑入鞘,扬长而去,走向西街。
“吴兄留步。”王总管大叫。
“干什么?”秋华转身问。
“勿忘明午之约。”王总管说。
“在下尚须考虑考虑。”
“吴兄与苍老的事,是你们之间的旧日恩怨,与敝主人无关。”
“但在下却有所顾忌。”
“吴兄……”
“明晨可派人到昭仁寺找我讨回音,去与不去必有答复。”
“好,明晨在下派人前来讨回音。”
秋华转身举步,在数百双眼睛的注视下,大踏步走了。
入暮时分,翔雁牧场有一场盛会。
三大牧场中,彼此之间利害冲突,表面上尚能维持和平,暗中却在勾心斗角,都希望找机会并吞对方的基业,或者干脆将对方逐出本地区,以便得占市场。因此,三大牧场的主人,彼此之间面和心不和的,彼此心里有数,早晚要有撕下脸皮拼个你死我活的一天。彼此皆运用雄厚的财力,招引亡命充实人手,准备龙争虎斗。
翔雁牧场占地甚广,占有宜禄川两岸一带肥沃的土地。场主杨五爷的宅第,位于宜禄川北岸,真正的庄院仓房,却在河南岸的翔雁山下。
辛大爷带了五名随从,在入暮时分,光临杨五爷的宅第,双方在客厅会面。
杨五爷年约半百,生得人才一表,国字脸盘,剑目虎目,留着三络长髯,精神矍铄,丝毫不像是年已半百的人,却像三十出头的壮年富家子弟。他也带了五位陪客,其中有王总管在内。
仆人献上香茗,杨五爷堆下笑,开门见山地问:“辛兄夤夜光临,必定有事指教,但不知是否为了四海游神吴秋华的事?”
辛大爷也堆下笑,点头道:“无事不登三宝殿,兄弟来此,确是为了那小子。”
“但不知辛兄何以教我?”
“兄弟向五爷打个商量,联手对付……”
“辛兄此言差矣!兄弟已决定不惜重金,聘他为本场的保镖师父。辛兄是知道的,兄弟的首席保镖师父苍老,已被四海游神打成残废,兄弟必须找人补充哪!辛兄此事,兄弟确难从命。”
“五爷可曾想到,这人是为咱们宜禄镇三大牧场而来的么?
目下咱们彼此各自为政,正好给予他可乘之机。俗语说,唇亡齿寒,兄弟如果毁了,他便会对付盘谷的柴兄,杨兄那时……”
杨五爷冷笑一声,抢着说:“辛兄,姓吴的没有与咱们三大牧场为敌的理由,他与辛兄冲突,那完全是辛兄之过,起因纯为令媛太过乖张,引起他的愤火,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辛兄又何必危言耸听?”
辛大爷冷冷一笑,接口道:“兄弟决非危言耸听,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家伙已经打听出咱们虐待牧奴的事,意在夺去咱们的牧奴。”
“那是辛兄引起的纠纷,等他荣任本场的保镖,他就不会过问牧奴的事了。”
“不错,小女是引起纠纷的人,但仅是适逢其会而已,即使小女不引起争端,这件事迟早也会发生的。”
“兄弟不信辛兄的话。”
“五爷愿不愿一见回龙山三霸?”
“他们来了么?”
“昨天被四海游神在停口狠狠地揍了一顿,起因便是为了四海游神打听咱们三大牧场的事,临行还说回头还要到回龙山找麻烦。晏德三人心中害怕,今天下午前来通风报信。由此可知,四海游神这次到宜禄镇,决不是单纯的事,此中阴谋昭然若揭。
再说,他是近两年来方崛起江湖的名人,亦正亦邪,亦侠亦盗,萍踪天下,飘忽如魅,何等自在,他会在你手下任保镖师父么?
回龙三霸与咱们三大牧场都有交情,在五爷之前,相信他们还不至于撒谎,五爷何不找他们来问问?便知兄弟所言不虚了。”
“他们挨揍了?”杨五爷动容问。
“揍得很惨,还重伤了好几位弟兄。还有,杨兄问过平安客栈的人没有?”
“问他们干什么?”
“可以知道昨晚四海游神落店时,向店伙们所打听的事。”
“辛兄问过了?”
“问过了。”
“他问些什么?”
“全是有关咱们三大牧场的事,问得最多的是有关牧奴来龙去脉。两相参证,可知回龙三霸挨揍决非无因,兄弟被他闹得焦头烂额也是意料中事了。”
“辛兄,这些事兄弟不能贸然决定,必须调查确实之后再议。”
“也好,兄弟相信在短期间,四海游神还不至于能将兄弟捣垮,等杨兄调查清楚之后,咱们再好好商量。”
“但……但兄弟对辛兄的话……”
“杨兄,兄弟的话保证决无虚假,反正明天杨兄要与那小子会谈,假使他不愿高就杨兄的首席保镖,那么……”
“那么,兄弟便与辛兄联手。”杨五爷断然地说。
“杨兄既有此意,何不把握机会行事呢?”
“如何把握?”
“假使他不愿就首席镖位,弄杯蒙汗药给他享受,岂不甚妙?
假使没有机会弄手脚,兄弟便请华山老人的三个门人打头阵。如果华山三门人不行,兄弟有办法将华山老人请来,小狗可以说
只能活这么大的岁数了。”
“辛兄能将华山老人请来?”
“当然。”
“他肯来?”
“兄弟自有办法。”
杨五爷冷哼一声,冷冷地说:“华山老人不来便罢,来了咱们三大牧场就只有收摊子卷行李滚蛋。咱们虐待牧奴的事假使落在那些侠义英雄眼下,今后便不用混了。辛兄,三思而行,切不可造次。明天的事,咱们依议行事,最好早将那三个侠义门人打发走,不然后患无穷。”
辛大爷一怔,赶忙离座说:“一言惊醒梦中人,兄弟几乎铸下大错了。兄弟告辞,今晚早些回去准备。”
他带了随从告辞,匆匆走了。
一条黑影从庄侧溜出,在一座山丘下的树林中牵了坐骑,飞身上马,驰人夜色茫茫中。
浅水牧场位于浅水原上,占地极广,辛大爷的客院,建在往昔的故浅水城旧址。
二更正,一人一马像幽灵般到了牧场的西北角。那儿,建有辽阔的马圈,已是解冻时分,气候奇冷,露天马圈没有牲口,马儿全上了槽,一连串的槽仓像是城镇,其中有两间格局像榻房的建筑,那是牧奴们的住处。四周有打手巡逻,防盗并防牧奴脱逃。
星斗满天,光度甚佳。一人一马距槽仓尚有三里地,便隐入一座矮林。
秋华乘夜到了,他将马儿栓在树枝上,独自横越大草原,接近槽仓。
他一身黑衣,黑巾蒙面,幽灵似的接近了第一栋槽仓,沿壁根绕出。他身后不远,另一个黑影紧跟不舍。
前面建了座水井,可看到两名打手挟着单刀,绕过井栏站在井的另一面,倚在井架上低声聊天,一个说:“偌冷的天,那些贱骨头没衣没裤,往哪儿跑?张兄,咱们何必在这儿喝西北风?到小屋子找快活去。听说前些天三爷买了一个很惹火的娘们,只伺候三爷两天,三爷不遂意,说要送来小屋子给咱们快活。今晚庄中如临大敌,头儿带了大批伙计前往戒备,提防姓吴的小子闹事,这儿只留下咱们八个人巡逻。他们几个一是怕冷,二是怕头儿见责,不敢到小屋子快活,咱们怕什么?去抱抱那些娘们暖暖身子去,怎样?”
张兄哼一声,说:“老李,你想死?万一头儿回来,发觉咱们偷懒,你受得了?快死了这条心,要不然有你受的了,我可不愿为了抱抱女人挨上三十皮鞭。”
“见鬼,头儿决不会回来的,庄中需要大量人手,说不定三五天他也不会回来,除非宰了姓吴的小子,这里的人只少不多。
你下去我去,劳驾你多辛苦些。”老李急急地说,迳自走了。
秋华蛇行鹭伏,接近井栏,猛地一鞭抽出,不偏不倚圈住了老张的脖子。
老张向后便倒,丢了单刀,双手急抓颈上的束缚。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秋华飞越井口,一劈掌将人劈昏,解老张的腰带捆住手脚,制了昏穴塞在井栏下,跟踪老李的去向急追。
这一带仓房槽仓甚多,只留了八个人看守,那么,一夜中最多只能派八个人巡逻,两人一班,四个人方可守一处地方,这是说,这儿必走有两处警哨,该是四个人。这两位仁兄看守槽仓,另两人可能看守牧奴的住处。因此,他放心大胆跟踪。辛大爷防备他到庄院闹事,决不会想到他却到牧场来寻人。
老李不知身后有人,七转八折,迳自进入仓房中心牧奴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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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绕过牧奴的住处,那儿果然有两个把守的人。他不愿被同伴看到,所以从旁绕出。
前面是一座孤零零的小屋,小屋侧方六丈左右,则是打手们的住所,一盏风灯发出暗红色的光芒,在冷风中摇曳不定。
老李蹑手蹑足掩近小门,小门是从外面加闩的。他取下门闩,轻轻地推开小门闪身而入。
小屋黑黝黝地,一股臭味扑鼻而至。他掩上门,擦亮了火摺子,顺手点亮了壁上的油灯。
麦秸堆中,铺了一些破布,十几个蓬头垢脸的女人挤在一处,几张老狼皮褥破破烂烂地,盖住了她们的身躯,上面再加上经过加工捶软的麦秸席。如果不注意看她们的头发散迤在外面,很难发现有人睡在这堆麦秸中。
女人们疲劳过度,根本不知有人进入屋中。老李一把掀开第一个女人的掩盖物,女人打一冷战,猛地神智一清。
老李一把将她拖起,低喝道:“我问你,新来的那个女的睡在哪儿?”
女人年约三十上下,穿了一件无法掩体的碎棉袄,露出胸口一段白肉,冷得直打抖,颤抖着说:“李爷,这……这几天没……没有新……新来的。”
“前天不是送来一个么?”
“她……她嚼……嚼舌自……自尽了,当……当天便……便弄走啦!”
“见鬼!那蠢货!”老李咒着,一面脱衣,一面说:“那么,你陪太爷睡。”
“李爷,我……我冷……我……”
“呸!等会儿你就不冷了。”
“我……我这两天不……不干净。”
“呸!去你的!倒霉,我找另一……”
蓦地,他发现女人的眼中出现奇异的光芒,盯视着他身后的小门,他本能地扭头看去。
一个高大的黑衣蒙面人,手握着长鞭,背剑挂囊,正站在他身后。他大吃一惊,本能张口喝道:“你……”
“噗”一声闷响,他感到左颈如受巨锤撞击,眼前发黑,天旋地转,刚想喊叫,咽喉已被一只冷冷的大手扣住了。接着,如山重压麇临,他屈膝下挫。
“牧奴的住处在那里?说!”震耳的声浪在耳衅震鸣,大手力道略减,老半天他方回过气,嗄声的说:“就……就在前面那……那两栋长……长屋中。”
秋华一掌将他劈昏,解他的腰带捆上手脚。
其他的女人居然毫无所觉,沉睡不醒。醒着的女人顾不得冷,也顾不得身躯半裸,跪下磕头战栗着叫:“老爷,饶……饶命,饶……”
秋华一阵惨然,吸入一口冷气柔声问:“大嫂,天气冷,你先躺下。我是来找人的,你是牧场的什么人?”
女人实在冷得受不了,慌忙钻入麦秸窝,牙齿仍在打战。无神的眼中泪下如雨,位道:
“贱妾是商州人氏,三月前被……被人掳……掳来,卖……卖在牧场,放在这儿任……任人糟蹋。他们有三……有三十几……几个人,每晚叫我们几个苦命人到……到他们那里伺候他们。这……这两天不……知怎地,不……
不再要我们了,我……”
秋华钢牙一挫,抢着说:“今晚的事。不可声张,过两天我再设法救你们。”
声落,他带着昏厥了的老李,出门带上门闩,将老李塞在墙根下,向前面的长屋掩去。
长屋是巨大的泥砖所造,没设有窗户,他绕至屋角,发现了屋前的两个警哨。相距约在七八丈外,不可能悄然接近。他拾起了两块碎泥,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号。
两个警卫吃了一惊,一蹦而起,一个说:“咦!狼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撵它走。”
“小心些,找棒子对付它。”另一个说。
“见鬼!用刀照样砍它。”先前发话的人说,拔刀向屋角急奔,身法很灵活。
另一名警哨跟踪便追,也亮出了单刀。
秋华躲在屋角,等第一名警哨通过,碎泥打出,“噗噗”两声一中脑门,一中胁肋,警哨仍然向前冲。
第二名警哨到了,还不知同伴已被击昏,刚冲过墙角,秋华闪电似的跃出,用长鞭做套索,勒住对方的脖子向后收。
“嗯……”警哨只叫了半声,绝望地抓住勒在脖子上的长鞭挣扎。
秋华将人拖到壁角,警卫已经昏死。他将两名警卫放倒捆上,点上昏穴,从容走向长屋的大门。大门也是从外面上闩的,他启门进入,奇臭扑鼻,鼾声如雷,眼前出现了令他心悸的景象。一灯如豆,只可看清附近丈余的光景。
长屋长约八丈,宽仅丈余,麦秸中并排躺着数十名脸黄肌瘦的人。由于人太多,几乎连转侧的余地都没有,所以反而不觉得寒冷。这些可怜的人睡的是麦秸,盖的也是麦桔,每人脚下折着一套破棉袄和破夹裤,一双草鞋,大概这就是牧奴们的全部家当了,睡觉时不许穿着,不用猜,麦桔内的人必定是赤条条的。
他年纪虽轻,但走遍了五湖四海。在川陕交界处,他曾经见过穷苦的人,他自己也曾睡在谷仓中度宿避寒,但像这种惨象,他却是第一次见到!
他本想叫一个牧奴问话,看了他们的悲惨景象,他不忍心再惊醒他们,掩门转身外出,把心一横,咬牙道:“说不得,我只好弄死一个人了。”
他拖来先前制住的老李,将人弄醒,将老李的背腰搁在栓马栏的横木上,沉声问:“阁下,你认不认栽?”
老李上不着天,下不沾地,手脚被绑,还用问认不认栽?所得的回答自然令他满意罗!
“饶……饶命,在……在下认……认栽。”
“太爷问一句,你必须答一句,从实招来。”
“我……我招,我一……一定从……从实招供。”
“半年前,贵牧场买了一批从庆阳府掳来的牧奴,他们现在何处?”
“他们发散在八处槽仓放牧。”
“八处槽仓在何处?”
“东南两座放羊,东北两座种地,西北两座牧马,这里是其中的一座……”
“那次买了多少名牧奴?”
“听说有四五十名,但小的不知确数。”
“你这里有几个?”他满怀希冀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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